Page 214 -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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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及管理研究
综上所述,在当前新环保形势的影响下,企业为了更好地完成环境管理工作,逐步降
低自身在实际生产经营阶段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就要实现对于生态环境的全生
命周期管理,通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模式的应用,更好地满足企业对于环境管理工作的
基本需求。环保管家服务模式不仅在内容上具备着较高的灵活性,专业性也相对较强,能
够为企业提供出更加准确的服务内容,有效弥补传统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进程中存在的各种
问题,为企业后续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互联网咨询服务平台的应用
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进步和发展,为环保保险基金咨询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了更好的市
场条件和发展机遇,也可以使环保基金咨询服务向更广泛、更专业的服务方向发展。在网
络建设和服务发展的新过程中,环保基金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
和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的综合优势,积极谋求发展环保基金在线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和形
式提供及时、便捷的环保咨询服务,可以随时随地解决客户在生产建设中面临的各种环保
问题。同时,依托互联网,可以实现相同的环境信息化,进一步加强环保咨询服务机构之
间的合作。帮助组织环保咨询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团队,按规定优化资源配置。其他项目,
协调和提高自身环保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利用信息技术,环保咨询服务机构可以
整合服务功能和资源,将人才和资源优势转化为服务优势,在激烈的环保咨询服务中占据
一席之地,创造更好的经营条件。
(三)环保法律顾问业务
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新环保法”的实施赋
予了环境部门“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和“环保行政拘”四项环境行政执
法权利。对执法者而言,各地环保部门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行政能力普遍薄弱,为完善环境
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环保执法部门开始聘请环境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并定期
为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授课,普及和丰富环保队伍的法律知识。对企业而言,为避免可能涉
及违反环境法的经营行为,以及应对发生环境污染时的法律问题,也需要聘请专业的环境
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四)开拓海外市场
近年来,我国环境服务企业积极打造全球资源配置体系与运营管理能力,不断开拓海
外市场。通过梳理发现,环境服务业“走出去”项目主要分布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
地区;环境服务业“走出去”项目的细分行业分布广泛,在固废和水处理领域表现突出;
环境服务业“走出去”形成了多元化的合作方式。
为推进环境服务业“走出去”,更好支撑绿色“一带一路”发展,应积极推进国内产
业健康发展以壮大企业,增强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完善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机制,
为企业开展海外业务搭建先行平台;创新环境服务企业“走出去”模式,提高海外环境服
务质量;加大绿色金融扶持力度,畅通企业开拓海外业务的金融支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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