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6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P. 366
附件
马鼻疽诊断技术及判定标准
1 总则
1.1 为统一马鼻疽(以下简称鼻疽)检疫诊断技术及判定标准,并提高鼻疽诊
断技术及判定标准的准确性,特制定鼻疽诊断技术及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2 对马、驴、骡进行鼻疽检疫时,统一按本标准规定办理。
1.3 本标准以鼻疽菌素点眼反应为主。必要时进行补体结合反应、鼻疽菌素皮
下注射反应或眼睑皮内注射反应。
1.4 凡鼻疽临床症状显著的马、骡、驴,确认为开放性鼻疽的,可以不进行检疫。
1.5 各种检疫记录表(见 7 附件),须保存 2 年以上。
2 鼻疽菌素点眼操作方法
2.1 器材药品:
2.1.1 鼻疽菌素、硼酸、来苏尔、脱脂棉、纱布、酒精、碘酒、记录表。
2.1.2 点眼器、唇(耳)夹子、煮沸消毒器、镊子、消毒盘、工作服、口罩、
线手套。
注意:在所盛鼻疽菌素用完或在点眼过程中被污染(接触结膜异物)的点眼器,
必须消毒后再使用。
2.2 点眼前必须两眼对照,详细检查眼结膜和单、双瞎等情况,并记录。眼结
膜正常者可进行点眼,点眼后检查颌下淋巴结,体表状况及有无鼻漏等。
2.3 规定间隔 5 ~ 6 日做两回点眼为一次检疫,每回点眼用鼻疽菌素原液 3 ~ 4
滴(0.2 ~ 0.3mL),两回点眼必须点于同一眼中,一般应点于左眼,左眼生病可
点于右眼,并在记录中说明。
2.4 点眼应在早晨进行,最后第 9 小时的判定须在白天进行。
356
3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