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7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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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点眼前助手固定马匹,术者左手用食指插入上眼睑窝内使瞬膜露出,用拇
            指拨开下眼睑构成凹兜,右手持点眼器保持水平方向,手掌下缘支撑额骨眶部,

            点眼器尖端距凹兜约 1cm,拇指按胶皮乳头滴入鼻疽菌素 3 ~ 4 滴。

                 2.6 点眼后注意系栓。防止风沙侵入、阳光直射眼睛及动物自行磨擦眼部。
                 2.7 判定反应。在点眼后 3、6、9 小时,检查 3 次,尽可能于注射 24 小时处

            再检查一次。判定时先由马头正面两眼对照观察,在第 6 小时要翻眼检查,其余

            观察必要时须翻眼。细查结膜状况,有无眼眦,并按判定符号记录结果。

                 2.8 每次检查点眼反应时均应记录判定结果。最后判定以连续两回点眼之中最

            高一回反应为准。
                 2.9 鼻疽菌素点眼反应判定标准:

                 2.9.1 阴性反应:点眼后无反应或结膜轻微充血及流泪,为阴性。记录为“-”。

                 2.9.2 疑似反应:结膜潮红,轻微肿胀,有灰白色浆液性及黏液性(非脓性)
            分泌物(眼眦)的,为疑似阳性。记录为“±”。

                 2.9.3 阳性反应:结膜发炎,肿胀明显,有数量不等脓性分泌物(眼眦)的为阳性。

            记录为“+”。

                 3 鼻疽菌素皮下注射(热反应操作方法)

                 3.1 药品器材
                 3.1.1 鼻疽菌素原液、来苏尔、酒精、碘酒、脱脂棉、纱布、记录表。

                 3.1.2 工作服、口罩、线手套、毛刷、毛剪、耳夹子、注射器、针头、体温计、

            煮沸消毒器、消毒盘、镊子。
                 3.2 皮下注射前一日做一般临床检查,早午晚分别测量并记录体温,体温正常

            的方可做皮下注射。

                 3.3 皮下注射前所测 3 次体温,其中如有一次超过 39℃,或 3 次体温平均数

            超过 38.5℃,或在前一次皮下注射后尚未经过一个半月以上的,均不得做皮下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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