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会计证据链构建与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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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破产会计理论体系重构
三、持续经营假设崩塌后的会计范式革命方向
(一)会计确认:现金流动制与权责发生制结合
1. 结合的理论基础
现金流动制和权责发生制各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局限性,将两者结合具有坚实
的理论基础,主要体现在它们能够相互补充,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
多元化需求。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它强调交易的
实质,能够在持续经营假设下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通过
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将收入与相关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使得财务
报表能够呈现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为投资者、管理层等
提供了评估企业长期经营状况的重要依据。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它有助于分
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市场份额增长等情况,为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但在持
续经营假设崩塌时,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实际现金流动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容
易导致财务信息与企业实际资金状况脱节。
现金流动制则以实际的现金收支为基础,它能够直观地反映企业现金的流入
和流出情况,提供关于企业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力的关键信息。在企业面临破产
清算或财务困境时,现金流量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债务清偿至关重要。现金流动制
能够准确地呈现企业在特殊时期实际收到和支付的现金数额,帮助债权人判断企
业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债务,也为企业破产管理人在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过
程中提供了清晰的现金流量信息,有助于合理安排清算顺序和方案。但现金流动
制在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全面性和持续性方面存在缺陷,它无法充分体现企业在
非现金交易中的经济活动和潜在收益。
将现金流动制与权责发生制结合,可以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弥补各自的不
足。从满足不同信息需求的角度来看,投资者在评估企业价值时,既需要了解企
业的长期盈利能力,也需要关注企业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权责发生制
提供的经营成果信息能够帮助投资者判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潜力,而
现金流动制提供的现金流量信息则能让投资者及时掌握企业的资金状况和财务风
险,从而做出更全面、准确的投资决策。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在关注企业偿债
能力的同时,也会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债务偿还的保障程度。现金流动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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