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计算机技术与网络安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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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网络信息安全应对



            并提出实施大数据煤矿安全信用监管的建议。在构建金融监管平台的技术路径,
            大连理工大学张铭媛教授在深入研究新三板监管体系、监管制度安排与监管业务
            要点的基础上,尝试以专家系统、软件工程学、本体论等学科理论为指导,以新
            三板大数据监管平台为研究对象,构建基于 Apache Spark 的多层架构的新三板大
            数据监管平台。

                 从上述 3 类研究中可以看出,大数据监管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但
            在技术和管理层面上从术语到思维模式上仍然存在彼此分离的情况,这种分离也
            影响了行业实践,制约了大数据监管的进一步演进。大数据监管的工作内容应当

            围绕解决技术和管理层面相互割裂的现状,为实现技术与管理的统一提供可行路
            径。而从大数据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大数据监管所面临的监管环境已经极为复
            杂,跨行业、跨领域监管将会逐渐常态化。因此大数据监管的工作内容也需要同
            时具备跨行业、跨领域的通用性。
                 (一)大数据监管的监管对象

                 数据是大数据监管的监管对象,也是大数据监管的根本出发点。无论是云
            计算、人工智能还是工业互联网,都离不开基础数据的支撑。作为大数据监管的
            监管对象,监管部门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分类,对于不同类型的数据识别出易被

            收集和滥用的数据价值,并明确相应的监管规则与载体。
                 1. 数据的分类
                 数据的分类起源于统计分析的需要。数据分类调研分析的基础是数据,而
            数据的类型可以分为连续性的变量和分类变量。数据分类就是把具有某种共同属
            性或特征的数据归并在一起,通过其类别的属性或特征来对数据进行区别。在本

            研究中,从监管部门遇到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易于识别出数据价值的维度进行数
            据分类,包括以下维度:
                 从数据的重要程度上,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越多的数据,相对更为重要。

            而对于同一组数据,由于用户的不同,重要程度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在医学研究
            上,患者的住址邮编或者工作单位等数据显然不如他的年龄、家族病史等重要。
                 从数据的属性来看,可以划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具有自然属性的包
            括城市的地理信息、气候水文资料等;社会属性的包括病人的患病数据、个人的
            位置轨迹信息、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同一组数据,通过数据属性间的关联,可以

            同时具备自然和社会属性,比如城市的公共设施内目前的使用者情况——一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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