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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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几个有关之课题 | 343



               生产活动也主要为有关社会组织之在组织层面之活动、从而具有高度之组织
               性或集体性。进一步地,生产各种消费品之生产者 --- 亦即各种私营企业

               或国有企业恰被全社会中的全体消费者所构成,故而我们可以一种层次性之
               观点看待上述图景。
                   现在,基于上述两点说明,笔者自认可经分析将供给侧改革归结为某种

               对全社会中的全体作为社会成员之消费者和全体作为社会组织之生产各种消
               费品之生产者 --- 此两种属于不同层次之高级物质系统个体之意识形态分

               布之同时的在主体性、智力和客体性这三种意识力间之“均匀性”与“平衡性”
               的全面且系统性之追求---亦即某种基于“均匀性原理”或广义“均匀性原理”
               之对全社会中的此两种属于不同层次之高级物质系统个体之意识形态分布之

               同时的涉及主体性、智力和客体性这三种意识力之全面且系统性之优化。
                   最后,笔者在此需要指出,我们可采取多种不同之视角看待供给侧改革,

               故而如上图景无法涵盖供给侧改革之全部意义和内涵。笔者将如上图景视为
               “均匀性原理”或广义“均匀性原理”之一颇有趣之应用。



                   10.5.3  关于互联网与大数据



                   笔者在此希望简要地探讨互联网与大数据 --- 特别地,互联网产业与
               大数据产业和“均匀性原理”或广义“均匀性原理”之关联。

                   特别地,笔者希望在此作如下两点说明。
                   其一,在大多数情形下的泛化性主体性,特别是“无产者”个体均不适

               宜于在资本市场中作为雇员或劳动者个体谋求生存和发展。同时,互联网是
               泛化性主体性在现代社会中的天然聚集地。据上,互联网产业之发展可直接

               地增进现实之资本市场中之大多数或绝大多数作为雇员或劳动者个体之社会
               成员之主体性之在泛化性与确切性两极间的“均匀性”与“平衡性”。

                   其二,笔者看来为了有效地应对大数据产业中之各种研发项目,现实之
               资本市场中的有关私营企业需要在其内部 --- 特别地,其相应的研发部门
               中适当地引入一定之泛化性联系。进而鉴于在此理论体系中,资本市场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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