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新时期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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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档案学的发展方向



               行政工作效率,政府官员和学者也更加重视对文书档案工作的研究,对近代文书
               档案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从而推动了中国档案学的产生和形成。“档案学”一
               词在中国的最早记载,出现在 1935 年滕固所著的《档案整理处的任务及其初步

               工作》一文中。他在文章中指出:“用科学的方法处理档案,有叫做档案学的学
               问,在欧洲也是近百年来发达的事。”随后由甘乃光做序,何鲁成编撰而成的《档
               案管理与整理》一书于 1938 年出版,此书被认为是我国近代档案学从萌芽时期
               到学科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国外档案学科的缘起和确立
                   一般认为,西方近现代档案学思想的萌芽起源于 16-18 世纪的欧洲。1571 年
               德国档案学家亚克伯·冯·拉明根(Jakob Rammingen)在海德堡(Heidelberg)
               出版了《综合报告——怎样才算是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

               理》两本著作。在第一本书中,他认为档案应该按照君主、臣民和外交三个类目
               进行分类,第二本书则是首次尝试从理论上阐明应当在机构系统中赋予登记室独
               立地位的缘由,由于其首创性的理论,亚克伯·冯·拉明根也被誉为欧洲档案学
               的“鼻祖”。另一位国外档案学科先驱者是意大利档案理论先驱巴尔塔萨·波尼

               法西奥(1586~1659 年)。由他编撰的意大利第一部系统论述档案工作的著作——
               《论档案》于 1632 年出版,他在书中旁征博引论证了档案馆的悠久历史,并提
               出了按地区、事由额时间来分类的系统分类法。此书是他在档案学领域的代表作,
               在欧洲档案学萌芽时期的历史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欧洲档案学理论的形成是在 19 世纪中后期。1804 年,在《档案学的理论思
               想》一文中,德国学者奥格首次使用了“档案学”的概念;1885 年,在《关于
               档案学的科学》一文中,法国学者郎格鲁首次提出了档案学应该被看做一门独立
               的学科,而不仅仅是历史辅助学科;1841 年,法国内政部颁发了第十四号通令,

               后被概括为“尊重全综原则”,学界普遍认为,这是来源原则的第一步;在此基
               础上,1881 年 7 月 1 日德国在其颁布的《普鲁士国家机密档案馆档案整理条例》
               中提出了“登记室原则”;1898 年,由荷兰著名档案学家缪勒、斐斯、福罗英
               三人合著而成的《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手册》一书在荷兰海牙出版,此书又称为

               “荷兰手册”,被誉为现代档案学的“圣经”和开山之作。上述书中思想的提出,
               标志着欧洲档案学已经从萌芽状态走向了形成状态,并为以后欧洲乃至整个世界
               的档案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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