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8 - 大数据时代新闻传播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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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新闻传播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Research on Innovation and Practice of News Communica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三)传播政策
                  数据信息公开与获取受限的矛盾在大数据时代,公开数据将会是数据新闻行
             业一片蓝海。因此,有效的数据信息公开是保障数据新闻良性发展的最基本前提。

             数据运营公司天眼查创始人柳超博士把“每人、可持续、追溯”作为公开数据的
             必备三要素,公开数据是被每个人可持续的追溯的数据。为抢占大数据产业制高
             点,各国政府都积极推行了一系列的信息公开政策和扶持应对措施,以此推动数
             据共享活动。其中,以英国、美国主导的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开办政府网站和政府

             数据网站,及时向民众公开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对推动数据新闻的快
             速发展及其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在我国,随着中国政府网的开通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全国掀起了信息公开的热潮。

                  但是,数据信息公开政策的大力实施与信息公开获取受限出现了一定的矛盾,
             这反过来限制了数据新闻的快速发展。据 2014 年由英国开放知识基金会组织的
             开放数据指数报告显示,全球开放数据状况不容乐观,一些国家和地区仍有 89%
             的关键数据并未得到开放。我国内地的开放数据指数处于中等水平,排名第 57 位,
             开放程度为 37%。在数据信息公开方面,我国还存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不足、数

             据产业基础薄弱、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创新应用领域
             不广等问题,这成为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瓶颈性因素。当然,有些数据虽然开
             放了,并不意味着数据的获取权限进入了一个自由的天堂,要受到数据格式、版

             权及商业利益等诸多因素制约。一些数据门户网站尚未达到公开的统一的数据标
             准,造成数据无法下载,只能通过网页或网络应用来访问,并且这些数据往往受
             版权保护而未开放授权。一些企事业单位虽然热衷于数据开源运动,但一旦涉及
             商业利益,他们也会把数据锁进保险箱,直到它不再值钱的那一刻。大卫·伊夫
             斯(David Eaves)曾在《石板》杂志上发表这样的观点:“很多人都在为自己争

             取获得和使用政府公开信息的权力,这既容易从中尝到甜头、旗开得胜,也容易
             处处碰壁、偃旗息鼓。”
                 (四)传播伦理 :个性化信息的传播与公民隐私的博弈

                  传统新闻生产不能脱离传播伦理的牵制,隐私和信息公开传播的确是个两难
             的抉择。在古代,隐私的概念和公开的概念是事物相反的两个方面,两者之间存
             在统一和对立的关系。所谓隐私是被保护而不想让别人知晓的事情,也就是说保
             证个人信息不公开化或不被暴露。隐私在政治上的含义就是你作为人的最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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