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大数据时代新闻传播的创新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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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基于大数据的新闻专业创新教育研究




               可能性,没有私人的地位就意味着不再是人。隐私对于记者而言是最灰色的道德
               领域,泄露不愿泄露的隐私也是普通人遭受伤害的最大原因之一。对于受众而言,
               受先天性窥视隐私的天性驱使,往往深陷其中以获取快感,但又同时对记者无底

               线的隐私报道嗤之以鼻。
                   在大数据时代,随着受众对个性化信息的需求激增,大量的个人数据也被广
               泛运用到数据新闻领域中。个人数据获取渠道主要源自于网络、手机等移动智能
               终端、各种监控设备。特别是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的广泛运用,社交网络、

               自媒体、电子商务平台衍生的大量个人数据呈现爆炸式增长。在大数据背景下,
               数据运营商会根据自身的商业模式和市场需求,以最大化的个人数据价值为导向,
               有可能将散落于网络空间里的个人信息不断被以新闻的形式堂而皇之地曝光在公
               众视野之中,加剧了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风险性。正如《大数据时代》作者舍恩伯

               格所说,人们在免费的互联网的午餐中天马行空去畅游,并与别人分享心得,但
               碎片化的个人信息,会长期尘封在网络空间中,形成不可磨灭的“数字化记忆”,
               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网民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全天候无死角的“圆形监狱”。这
               些碎片化的个人信息对于自己而言,名义上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实际上信息

               拥有权悄悄发生着变化和转化,成为数据运营商取之不竭的财富,并形成信息
               积聚效应,发挥应有的传播效应。如果这些碎片化的“数字化记忆”具有隐私
               化性质,就有可能形成“数字伤疤”,在某个时间节点对个人隐私形成潜在的
               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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