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计量检定技术分析与质量控制研究
P. 20

R   计量检定技术分析与质量控制研究
                esearch on Metrological Verification Technology Analysis and Quality Control



             CNAS 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
             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
             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权威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二)司法部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建设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充分发
             挥司法鉴定制度的功能作用,司法部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
             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
             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2〕14 号),司法部制定《司

             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建
             立并保持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
                 (三)农业部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农业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
             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
             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的活
             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 年农业部令第 7 号)。

                 (四)海关总署
                 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秩
             序,保护进出口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海关总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进出口

             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
             定业务机构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

             〔2015〕249 号,适用于依据《条例》开展医疗器械检验活动的检验机构的资质
             认定。
                 (六)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


             6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