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P. 187
第七章 消防监管
消防安全指导与管理,例如,编制消防安全管理手册、召开行业消防安全实施会
议,进而提升行业的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可以结合消防安全管理模范单位评
选的方式发挥社会单位的示范作用,鼓励社会各单位之间进行消防管理实践经验
的交流,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效率。
(二)明晰各方责任,回归单位主体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第二条规定:消防
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
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
工作网络。此规定明确了消防工作的各方职责,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应该
参与消防工作。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应该回归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政府及
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只有社会单位学会自
我管理、主动管理,才能更好地完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而不是按照目
前消防监督员负责管理单位的模式,也就是“保姆式”管理。政府安全生产监管
执法部门应该履行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
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
对所管辖的社会单位依法进行管理,履行管理职责。近年来随着清剿火患等众多
专项行动的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偏移,发生了重数量轻质
量、执法不严、执法不到位等现象。比如一个自然年度中对某个重点单位的消防
检查次数达四五次,同时由于目前我国的消防技术标准严格,管理规定复杂,执
法人员对相关技术规范的理解不同,很少存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单位,因此容易出
现多次受案、多次处罚的情况,给社会单位造成“狼来了”的错觉。此外,目前
消防监督检查“见物不见人”,主要注重对消防设施设备与对火灾隐患的检查,
而对社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的检查并不全面。
基于此,消防救援机构作为消防工作主管部门,应注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的日常监督管理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相结合。其中,对于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划分的标准建议进一步细分,可以根据单位的经济效益与管理水平划分
为三类:第一类是经济效益不好,管理水平低下;第二类是经济效益较好,管理
水平低下;第三类是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较高。针对上述三类单位应分别采取
不同的监管措施,第一类单位存在问题最多也最难监管,可列为消防救援机构重
点监管的对象;第二类单位主观上愿意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由于人员不足、
175
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