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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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Economy
                农业经济的组织和发展


             乏均衡性与齐全性,难以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导致
             大量生产资源被落后的经营方式所浪费。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变落后农业生产方式,普及集约化、机械化农业
             生产方式,必须集中力量扶持全新农业经营主体,合理配置不同区域内稀缺农业

             生产资源,让偏远农村地区的农户获得帮助,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是落后的农业个体经营方式向先进的集约化现代发展模式转变过程中逐
             步形成并快速演化的生产经营组织。此类生产经营组织具备多元性、间断性以及
             变化性等特征,运作方式、盈利渠道和生产目标容易受到外部市场环境因素的影

             响,缺乏稳定性,主要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社会化产业政策之上,可以
             整合资金、人力、生产技术等必要的农业经济要素,让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适应现
             代市场环境。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着较大的生产规模,
             农产品产量较高,已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劳动生产率、产品利润率远

             高于传统的分散式小农经营方式。此类经营组织主要以获取更大经营收益、利用
             新技术开发土地资源为核心目标,有利于普及商品化生产方式。
                 较为成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家庭农场、大型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
             其中大型农业企业可概括为经营包含原材料加工、农产品生产存储、市场营销等

             多阶段业务的集团公司,这类型经营主体有着生产效率较高、管理能力突出等优
             势,具有发展潜力,有能力快速引进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家庭农场主要是以个体
             化经营农户为基本单位、小规模使用雇佣劳动力、技术发展水平不高的小型生产
             组织,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但经营目标明确,可灵活调节融资渠道,能够

             针对某一类型特色农产品组织生产活动。新型经营主体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区域
             经济发展模式成熟后的产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使农业产业走向市场化运
             作道路,改善农业经济体制,扩大个体农户经营规模。部分有着较强服务能力的
             生产经营组织可给予个体农户技术援助,搭建大型农业企业与农户群体之间的互

             动平台,在各个环节向农户提供正确意见,保证农户生产的大量农产品可在限定
             时间内销售完毕,提升区域农业产业的营业额,避免出现农产品滞销、生产效率
             下降等问题。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经济体系中发挥的促进作用

                 1. 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创造规模化效益
                 在地方政府扶持引导下,部分地区出现经营规模较大的农业生产基地,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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