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0 - 印制电路板行业污染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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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ution and Control of the Printed-circuit Board Industry
                印制电路板行业污染与治理


             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计划、建立包括转移、仓储、处理等全流程合规化管理流程,
             来满足国家对企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的发展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危险废物鉴别是危险废物管理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关键环节和技术基础,
             是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中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框架的
             构建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1990 年,中国签署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
             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随后于 1995 年 10 月,在第八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正式通过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危
             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进行系统性的规范,明确了危险废物环境的管理办法和责任。

             1996 年,发布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确立了统一的危
             险废物鉴别标准。1998 年,中国参照《巴塞尔公约》制定并颁布了首版《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将危险废物按照一般来源以及危险组分
             分为 47 大类。
                 2000 年以后,中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

             展及环境保护工作形式的改变,2004 年,《固体法》第一次修订工作完成,建
             立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 8 项制度。《固体法》修订后,《名录》及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3—1996)已无法满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需求。

             2007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进行了修订和扩充,增加了危险废物的易燃性、反应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等危
             险特性鉴别的标准方法,并制定颁布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2007)(以下简称《通则》),《通则》明确了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危险废物混
             合后判定规则。同年,《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07)(以下简称《技

             术规范》)首次发布,对危险特性鉴别工作中涉及的样品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
             结果的判断等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2008 年,在对中国危险废物产生特征和污
             染特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名录》的第一次修订,解决了原《名录》与《固

             体法》相冲突的问题,对推动《固体法》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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