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理论与模式研究
P. 149

第四章  水工建筑物维修加固




             库大坝也有生老病死这样一个过程,应得到科学有效的管理,从而构成一个水库
             大坝从“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全过程的管理体
             系。水库降等或报废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与之配套的、可操作的细则,

             特别是开展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定量的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估模型的研究,以指导
             水库降等或报废工作的有效实施,为社会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其他问题及对策


                 (一)除险加固资金筹资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责任在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资金投入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一定补助。目前许多病险水库迟迟得
             不到处理、修补和加固,就是因为资金不到位。中央和省级的补助资金毕竟有限,

             大部分的加固经费仍然需要地方筹措,往往就是地方配套资金无法跟上。造成地
             方配套资金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由于水费低、水
             费收取不到位,水库自身没有能力积累资金进行除险加固。二是地方政府重视新
             建工程,忽视已建工程的除险加固,这个认识不到位,势必影响各级政府对除险

             加固的投入力度。由于地方资金配套的不到位,不少工程迟迟完不了工,不但发
             挥不了除险加固的效益,反而成了一个更大的隐患。为此,水利部要求各地应转
             变“等、靠、要”思想,努力探索多渠道筹资方式,至目前,经过探索,一些地
             方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走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路子,研究多渠道筹资

             方式,积极探索民营资本、外资等资金利用方式,弥补水库除险加固资金上的不
             足,为病险水库加固提供资金保证,进一步推动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进程。
                 国内有些地区明确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处理申报程序与基本建设项目挂钩,
             规定未经安全鉴定的工程,一律不得列入省级除险加固项目计划,并遵循“先除

             险,后上项目,险坝不除,不上或少上新项目”的原则。这也是一项值得借鉴的
             治理举措。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或水库加固后经济效益较好的中型险库,可利用贷款、发
             行债券及股份合作等方式筹资加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或主要体现社会效益(防

             洪)的中型险库的加固,希望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或受益区配套为辅;至于小
             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则应以地方投资为主,国家可给予一定数量的补贴。另外,
             对于中小型水库,在防汛责任制得到切实落实的前提下,可采取拍卖、租赁、承


                                                                                   _ 137 _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