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工程实例解说灌区规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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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平原型灌区实例——黑河灌区
四、渠道设计流量
(一)支渠(管)流量推求
根据“灌排规范”第 6.1.4 条之规定,万亩以上灌区的干、支渠应按续灌渠
道设计,斗、农渠应按轮灌方式设计。必要时支渠也可按轮灌方式设计。考虑到
本灌区土地资源宝贵,水资源相对丰富,因此为节省占地,本次设计干、支渠均
按续灌设计,斗农渠按轮灌设计。按照灌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灌溉水利用系数:
设计水平年全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 η=0.63,其中渠灌区 η=0.62;渠井双
灌区地表水灌溉水利用系数 η=0.63,地下水利用系数 η=0.828;低压管灌区灌
溉水利用系数 η=0.83。确定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为:η 农 =0.85,η 斗 =0.9,
η支 =0.92,η 干 =0.95。低压管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 η 管 =0.95,田间水利用
系数η田 =0.92。由于支渠控制面积一般为 1~3 万亩,长度 2.7~8km(个别大于
10km),规模较小,因此支渠不进行分段流量设计,其支渠渠首设计流量按下
式计算: q A
Q = s s
s
η s
3
式中:Q —渠道设计流量(m /s)。
s
3
q —设计灌水率 q =0.24(m /s/ 万亩)。
s
s
A —支渠设施灌溉面积(万亩)。
s
η = η × η 农 × η 斗 × η 。
s
田
支
支渠加大流量依据“灌排规范”表 6.1.8 的规定,一般按 25%~30% 加大。
各支渠(管)设计、加大流量见支渠水力要素表 2-24。
(二)干渠流量推求
干渠流量推求方法与支渠相同,因干渠长度和规模较大,需要进行分段流量
设计,流量分段的原则尽量靠近跨河倒虹进口位置,以减小跨河倒虹的管径。干
渠加大流量按加大 25% 计算,干渠设计、加大流量见表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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