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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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文明建设
3. 公众的城市生态文明意识淡薄
建设城市生态文明除了政府承担应有的生态责任之外,公众也是生态文明建
设过程中的重要承担者,因为“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生态文明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
成熟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中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初级阶段,生态文明
建设所需要的包括消费观、价值观、伦理观、责任意识等在内的公民素质和生态
文明意识整体不高,严重影响了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这突出表现在三个方
面:一是本是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精神动力的生态伦理道德修养度在中国公众
身上表现不高。例如,中国“国庆”节假日期间,各地景区游客数量激增,这在
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却因游客缺乏生态伦理道德修养造成了景区
生态一定程度的破坏。二是认识不到自身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理应承担的
社会角色,往往认为维护城市生态的责任主要不在自己而在政府,这种思想致使
其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参与度不高,并一定程度地助长了其在社会生活中
对城市生态的不利行为。三是公众对生态文明的了解比较狭隘和片面,“将生态
文明简单地等同于治理大气和水污染、处置废弃物等简单的环保技术行为……忽
略了人类的生存状态、生活质量、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等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4. 保障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不健全
中国保障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制不健
全。中国就城市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发挥了
一定的生态保护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因具有“粗线条”和行政命令
性较强的特点而导致在执行时缺乏明确具体操作性,而且中国总体上尚未形成与
城市生态建设任务相适应的体系化和制度化的法律法规,以及法治覆盖范围不全
面和缺位现象一定程度地存在,造成企业、公众等社会主体在城市生态保护方面
出现了违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的违法行为以及政府在环保责任上的渎职行为,
因此中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尚未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城市生态保护
政策不完善且执行力不足,以及生态保护机制不健全。一方面,由于城市生态保
护政策具有行政命令性、弹性大、缺乏科学性和协调性等特点,致使政策在执行
过程中约束力较弱,执行不到位,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的外部效应;另一方面,
城市生态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环保部门权力有限、环保政策不配套,以及因政府
部门条块分割而造成的各部门缺乏协调性的落后的环保管理体制、缺乏生态保护
优先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等问题造成城市生态保护机制不完善,城市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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