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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Research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Regional Industr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防、加快发展,减轻新疆当地政府和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1950 年 1 月,驻新
疆人民解放军将主要力量投入生产建设之中,当年实现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
菜全部自给。1953 年,新疆军区将所属部队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两个部分,
其中生产部队建有军垦农牧团场 43 个,拥有耕地 77.26 千公顷。同时还兴办工业、
交通、建筑、商业企业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为之后组建生产
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
1954 年 10 月,中央政府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大部、第六军大部、
第五军大部、第二十二兵团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中
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
领导,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兵团由此开始正规化国营农牧团场的建设,
由原军队自给性生产转为企业化生产,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当时,兵团总人口
17.55 万。此后,全国各地大批优秀青壮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加
入兵团行列,投身新疆建设。从 1956 年 5 月起,兵团受国家农垦部和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1962 年,新疆伊犁、塔城地区先后发生了边民越境事件。根据国家部署,
兵团调遣了 1.7 万余名干部、职工奔赴当地维护社会治安,施行代耕、代牧、代
管,并迅速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长达
2000 多公里的边境沿线建立了纵深 10 公里到 30 公里的边境团场带。这对于稳
定新疆、维护国家边防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善了国家西北边防的
战略态势。到 1966 年底,兵团总人口达到 148.54 万,拥有农牧团场 158 个。
1966—1976 年期间,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受到严重破坏。1975 年 3 月,兵团
建制被撤销,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主管全疆国营农牧团场的业务工
作。1981 年 12 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名称由原有的“中国人民解放
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开始了二次创业。
30 多年时间里,兵团对国有农牧场进行了大包干责任制、兴办职工家庭农场、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等方面的改革,兴办工业,建设城镇,
兵团的屯垦戍边事业不断迈向新的阶段。
兵团以屯垦戍边为使命,遵循“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在天山南北的戈壁荒
漠和人烟稀少、环境恶劣的边境沿线,开荒造田,建成了一个个农牧团场,逐步
建立起涵盖食品加工、轻工纺织、钢铁、煤炭、建材、电力、化工、机械等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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