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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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疆区域产业经济实践创新
的工业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二)职责与体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承担着国家赋
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是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
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屯垦戍边是国家赋予兵团的职责。兵团的“屯垦”,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
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着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疆的社会进步
与民族团结。兵团的“戍边”,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
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恐怖势力的犯罪破坏活动。20 世纪 80 年代后,分裂
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三股势力”及其破坏活动成为影响新疆
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的严重威胁,兵团戍边的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打击“三股
势力”破坏活动的任务上。
1990 年中央政府批准兵团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兵团在继续作为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自治区领导的同时,逐渐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对
口管理。这种双重领导体制的建立,是兵团行政隶属关系上的创造性变革,有利
于中央与自治区对兵团的协调领导,有利于兵团履行肩负的各项职责,理顺了兵
团与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进一步推动了兵团事业的发展。多年来,中央政府
对兵团在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教科文卫、农林水事务等领域给予政策支持和资
金投入,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新的生命力。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
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
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
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
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
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
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
兵团全面融入新疆社会,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各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
垂直管理。在战略地位重要、团场集中连片、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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