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9 - 我的老年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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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官折诎公卿,使以丞相为首的“外廷”,只能垂首听命,成为处理行政事务的
               机构。

                   2、择相于布衣
                   公孙弘菑川国薛人,年轻时曾为狱吏,因罪被罢免。由于家庭贫寒,只好

               在海边放猪。40 岁时发奋读书,学习《春秋》和其他杂家学说。60 岁时受到汉
               武帝的重视,征为博士。公孙弘为人处世圆滑,善于察言观色,顺从皇帝的旨

               意。朝廷议事,他总是把事情的各个方面和处理的几种方法,井井有条地排列出
               来,让武帝自己去选择,从不面折庭争,以维护皇帝的尊严。公孙弘擅长于言谈

               雄辩,精通刑名之学,善于处理行政事务。汉武帝特别赏识公孙弘,被升为御史
               大夫。公孙弘虽位居三公,但处处注意损抑自己。他俸禄甚多,可是非常简朴,

               仍盖着粗布旧被,保持着平民的本色。他平易近人、谦让有礼、办事兢兢业业、
               小心谨慎。公元前 124 年被封为丞相,封平津侯。公孙弘任丞相后,不敢有丝毫                                            第
                                                                                                 二
               的骄奢,不敢稍违皇帝的旨意,唯有恭谨以奉王事。生活上简朴如昔,每餐仅一                                               篇
                                                                                                 章
               肉,吃粗米,将自己的俸禄用来接济朋友,供养宾客家无余财。
                   公元前 121 年,公孙弘死于相位,年终 80 岁。汉武帝称赞说:“汉兴以                                        第 第
                                                                                                 第
               来,股肱在位,身行俭约,轻财重义,没有像公孙弘这样的。位在宰相封侯,却                                               第
                                                                                                 第
               盖布被吃粗米饭,把俸禄散给故人宾客,无有所余。这样的人堪称是树立良好风                                               第
               气的榜样。”                                                                            第

                   3、酷法治相                                                                        六
                                                                                                 章
                   武帝不仅从制度上削弱相权,使丞相的地位一落千丈,还以严刑酷法加罪诛
                                                                                                 中

               杀,致使大臣们视任丞相为危途。在武帝在位的 50 余年中,共有 12 位丞相,被
                                                                                                 国
               杀或被迫自杀的丞相占 50%,当丞相如同上刑场。丞相之权被彻底削夺,君权没                                             五
                                                                                                 千
               有丝毫的限制,汉武帝成了一个独裁的君主。
                                                                                                 年
                   4、修增《汉律》,严法治官                                                                 文
                                                                                                 明
                   官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吏在各自的岗位上循职守法,才能保                                              史
                                                                                                 的
               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统治效能。一方面,汉武帝广开仕途、选官任
                                                                                                 探
               贤;另一方面,对官吏以严法督责,以权术驾御,有功则赏,有过必罚,使各级                                               讨
                                                                                                 与
               管理成为他得心应手的统治工具。
                                                                                                 启
                   修增《汉律》,严法治官。法律不仅是治民的,也是治官的。武帝命太中大                                             迪
               夫张汤和中大夫赵禹进行修订律令其修订过的律令共 359 章,大辟(死刑)409

               条,1882 事;死罪决事比 13472 事。对各级官吏控制和管理的条款是其中重要的
                                                                                             - 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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