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基于BIM和IPD模式的工程项目管理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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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于 BIM 技术的 IPD 项目管理




                 ①过渡性合同中,业主分别与各参与方签订 AIA 合同条件:首先业主和设
             计方依据 B195 签订设计合同,通过招投标选定潜在的承包商,然后业主与承包

             商依据 A195 签订承包合同,设计方与承包商则通过 IPD 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项目规划、进度、成本等重大决策均由业主批准,但业主需要

             同设计方和承包商进行协商。
                 ②采用多方协议时,业主、设计方、承包商或者更多主要参与方组成一个团
             队,共同控制项目的进行。而分包商、小供应商等非主要参与方则不包含在这个

             团队当中,他们与主团队中的相应成员签订其他形式的合同条件。
                 ③采用单一目标实体合同时,由项目各参与方组成的单一目标实体,从公司

             的角度约束各成员,各个参与方分别与单一目标实体签订 IPD 合同。

                 二、BIM 技术应用合同


                 BIM 作为支持 IPD 模式运行的技术手段,影响着 IPD 模式中各参与方的权
             利与义务分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建筑师协会发布的 E202-2008 BIM 应

             用合同和 Consensus DOCS 发布的 Consensus DOCS 301 BIM 应用合同。这两类
             BIM 应用合同是对现有的设计与施工合同文本的补充,以附件的形式依附于建设
             工程相关合同而存在。但当 BIM 应用合同与其他合同文本出现矛盾时,这两类

             BIM 应用合同都具有优先解释权。
                 (一)E202-2008 BIM 应用合同

                 该合同文本包括四部分内容:一般规定、协议内容、模型的发展层次规定以
             及模型元素表。

                 一般规定是对该合同原则的介绍以及BIM应用过程中一些具体概念的定义。
                 协议内容包括协调与冲突、BIM 模型所有权约定、BIM 模型要求(如文件

             存储格式与命名规定、BIM 模型构建标准等)、模型管理。
                 模型发展层次即不同阶段所对应的模型设计深度。由于 BIM 模型包含了进度
             信息,因此 E202-2008BIM 应用合同明确规定:“BIM 模型的构建应与工程项目

             施工进度情况相关联,BIM 模型的使用不能超过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范围之外。”
                 模型元素表是对项目各个阶段所对应的模型元素设计深度的详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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