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现代农业技术发展与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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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农耕文化及现代农业发展



              可以避免因为短期流转合同而规模化经营不稳定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利益分配
              方面,我们可以采用措施去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关系,进而维护双
              方的合法利益。例如可以鼓励农户以土地投资入股,以年底分红、租金的方式获
              得收益,具体的方法可以随市场的变化而相应的调整。同时,中国还需不断建立、

              完善农业仲裁调解机构的体制机制建设,以妥善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供求双方的
              矛盾纠纷,协调、平衡各方的利益。
                  根据中国目前的土地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农业基础设施用地方面
              依然非常困难,如很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获得充足的存储用地,这就需要当

              地政府部门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建设用地问题。
                  (三)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目前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都有资金短缺的问题,而新型农业主体只有
              有了充足的资金,才能对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两

              个渠道获得资金:一是通过金融扶持,二是通过财政扶持。所以,中国需加强在
              农业领域的金融扶持和财政扶持力度。
                  在金融扶持方面为了满足新型农业主体的贷款需求,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
              方面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进行创新,增加融资渠道方法。相关金融机构制定专门

              配套政策、简化烦琐的贷款程序,为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优惠利率,以支持他们的
              发展壮大。此外,还需扶持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支持他们将闲置
              资金用于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上;同时,拓宽新型主体担保物的范围,如仓储房、
              大型机械设备等都可以作为担保物;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资帮助扶持农业担保

              公司的发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外部担保环境。
                  在财政扶持方面,政府可以利用财政收支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涉农问题上的财政收支具体表现为财政补贴政策,其可分为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两种。直接补贴是指在已有农业补贴的基础上,持续扩大农业补贴规模,而这些

              新增的补贴额应该主要用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者,这样也能显示出政府
              支持、鼓励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针对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补贴范围,
              国家可以予以扩大充实。间接补贴是指达到一定条件予以财政补贴。近年来,中
              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业奖励代替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国家建立专门的

              农业奖励规章制度,对于那些创造出自己品牌或者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表现好的示
              范企业予以奖励,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自身创新、走专业化农业生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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