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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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




                 水域湿地:包括河流、水库、坑塘、海涂和滩地在内的自然陆域及水利工程
             所用土地。
                 河道:由自然或人为作用而成的一条线形水域。

                 湖:由自然或人为活动引起的水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天然的,另一种是
             人造的。
                 滩涂沼泽:是指在沿海地区,受到潮汐作用较大的潮间带,或者是在洪水期
             间,河流和湖泊中,在洪水期间,水位和水位之间的区域。

                 城镇建设用地:指大中型城市和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土地。
                 其他建设用地:是指与城镇相分离的工厂、矿区、人型工业区、采石场、公
             路、机场及特殊的川地。
                 未利用地:指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其中有难以开发利用的土地和植被覆盖

             率低于 5% 的土地。
                 沙地:除水系内的海滩外,地面上有沙子,且植被覆盖率低于 5% 的地区。
                 盐碱地:表面含盐,植被稀疏,只有耐盐的植物才能生长。
                 光秃秃的土地:是由土壤覆盖,植物覆盖率低于 5% 的土地。

                 光秃秃的砾石:地面上有石头或砾石,且植被覆盖率低于 5%。
                 其他荒地:是指高山荒漠、冻土带、戈壁滩等其他类型的荒地。
                 河流长度:具体是指在 30m×30m 的遥感图像上,在 1 ∶ 250000 水系图上,
             自然形成或人为开挖的河流及主干渠的长度。


                 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一)评价生态环境的综合评价指标
                 基于此,本项目拟在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构建生态区(含生态县、生态

             市、生态省)评价体系,并对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1. 评估指标的第一套
                 第一套评价指标是在生态区四个基本内涵(优美整洁的生态环境、先进文明
             的生态社会、协调循环的经济产业和便利舒适的人类生活)的基础和主要内容的

             基础上制定的,所有的指标都围绕着这四个基本内涵来进行,由目标层、准则层
             和指标层组成的主考指标和选考指标两部分组成,其中主考指标有 28 项,选考
             指标有 13 项,并逐项进行考核。第一组评估指标以下列各项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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