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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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and Forestry Ecological Protection



                ⑤稳定性: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
            性和可比性。
                第二,监测点周围环境要求。

                ①应采取措施保证监测点附近 1km 内的土地使用状况相对稳定。
                ②点式监测仪器采样口周围,监测光束附近或开放光程监测仪器发射光源到
            监测光束接收端之间,不能有阻碍环境空气流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
            物。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为该障碍物与采

            样口或监测光束高度差的两倍以上,或从采样口至障碍物顶部与地平线夹角应小
            于 30°。
                ③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 270°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
            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 180°以上的自由空间。

                ④监测点周围环境状况相对稳定,所在地质条件需长期稳定和足够坚实,所
            在地点应避免受山洪、雪崩、山林火灾和泥石流等局地灾害影响,安全和防火措
            施有保障。
                ⑤监测点附近无强大的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和避雷设备,

            通信线路容易安装和检修。
                ⑥区域点和背景点周边向外的大视野需 360°开阔,1~10000 方圆距离内应
            没有明显的视野阻断。
                ⑦监测点位设置在机关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时,应考虑保证通畅、便利的出

            入通道及条件,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可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第三,采样口位置要求。
                ①对于手工采样,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1.5~15m。
                ②对于自动监测,其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3~20m。

                ③对于路边交通点,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2~5m。
                ④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
            300~500m,建筑物平均高度在 25m 以上,无法按满足①、②条的高度要求设置时,
            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 20~30m 选取。

                ⑤在建筑物上安装监测仪器时,监测仪器的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
            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 1m。
                ⑥使用开放光程监测仪器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时,在监测光束能完全通过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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