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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and Forestry Ecological Protection
⑤稳定性:监测点位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应变更,以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
性和可比性。
第二,监测点周围环境要求。
①应采取措施保证监测点附近 1km 内的土地使用状况相对稳定。
②点式监测仪器采样口周围,监测光束附近或开放光程监测仪器发射光源到
监测光束接收端之间,不能有阻碍环境空气流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
物。从采样口或监测光束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为该障碍物与采
样口或监测光束高度差的两倍以上,或从采样口至障碍物顶部与地平线夹角应小
于 30°。
③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 270°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
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 180°以上的自由空间。
④监测点周围环境状况相对稳定,所在地质条件需长期稳定和足够坚实,所
在地点应避免受山洪、雪崩、山林火灾和泥石流等局地灾害影响,安全和防火措
施有保障。
⑤监测点附近无强大的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和避雷设备,
通信线路容易安装和检修。
⑥区域点和背景点周边向外的大视野需 360°开阔,1~10000 方圆距离内应
没有明显的视野阻断。
⑦监测点位设置在机关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时,应考虑保证通畅、便利的出
入通道及条件,在出现突发状况时,可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第三,采样口位置要求。
①对于手工采样,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1.5~15m。
②对于自动监测,其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3~20m。
③对于路边交通点,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 2~5m。
④在保证监测点具有空间代表性的前提下,若所选监测点位周围半径
300~500m,建筑物平均高度在 25m 以上,无法按满足①、②条的高度要求设置时,
其采样口高度可以在 20~30m 选取。
⑤在建筑物上安装监测仪器时,监测仪器的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
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 1m。
⑥使用开放光程监测仪器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时,在监测光束能完全通过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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