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生态环境监测与林业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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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气、固废等环境要素监测技术




                 ②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进入大气后,由于相互作用或与大气正常组分发
             生种种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污染物。它们颗粒很小,一般在 0.01~1.0μm,其毒性往
             往比一次污染物高,如硫酸盐、硝酸盐、含氧碳氢化合物、臭氧等。

                 第二,根据污染物在大气中的存在状态分类。
                 根据污染物在大气中的存在状态,分为分子状态污染物和颗粒状态污染物。
                 ①分子状态污染物:常温常压下以气体分子形式分散在大气中,有些污染物
             如苯、汞、氯仿等,在常温常压下是液体,但易挥发,常以蒸气形式存在于大气

             中。气体和蒸气都以分子状态分散于大气中。
                 ②颗粒状态污染物:飘浮在大气中、粒径大小在 0.01~100μm、由微小液滴
             或固体微粒组成的复杂非均匀体系污染物。按颗粒物在重力下的沉降特性,颗粒
             状态污染物又分为降尘、总悬浮微粒、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粒径较大,在

             重力作用下能较快从大气中沉降下来的称为降尘。
                 2. 监测项目
                 存在于大气中的污染物质多种多样,应根据优先监测的原则,选择那些危害
             大、涉及范围广、已建立成熟的测定方法并有标准可比的项目进行监测。

                 (1)基本概念
                 第一,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以监测城市建成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
             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其设置的最少数
             量根据城市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量确定。每个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的代表范

             围一般为半径 0~4000m,有时也可扩大到半径 4 千米至几十千米(如对于空气污
             染物浓度较低,其空间变化较小的地区)的范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城市点可简
             称为城市点。
                 第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区域点。

                 以监测区域范围空气质量状况和污染物区域传输及影响范围为目的而设置的
             监测点,参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其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几十千米。可简称
             为区域点。
                 第三,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点。

                 以监测国家或大区域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本底水平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
             其代表范围一般为半径 100km 以上。可简称为背景点。
                 第四,污染监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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