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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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第一章 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第一节 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概念与内涵
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内涵,国际学术界虽有一定的共识,但受文
化创意的广泛性和地域特殊性制约,至今还没有统一、严格的界定。基于它是从
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两种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本书在文化产业与创
意产业的认识基础上,进一步解读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
文化创意产业在政府层面被提及并政策性地展开,最早可追溯至1997年。当
年,以布莱尔为首的英国新工党在竞选时就提出了“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誓
以发展包括创意产业在内的新经济为重点。上台后,布莱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
措施彰显发展创意产业的决心和信心,包括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将国
家遗产部更名为文化、媒体与体育部(DCMS),并将职能进行了整合和扩充。
作为领导与管理创意产业发展的内阁部门,在随后因首相更迭而数度调整的内阁
部门架构中,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却始终维持不变,保证了英国创意产业发展政
策的延续性和连贯性。1998年4月,英国政府发布的《创意产业路线文件1998》
(Creative Industries Mapping Documents 1998)涵盖了广告、设计、电影、休闲
软件等共13个细分行业的详细发展路径,估算了部分行业的经济规模,提出了未
来发展的主要议题。该路线文件的发布,标志着英国创意产业政策体系的帷幕正
式开启。
英国系统全面地推进创意产业发展后,不论是文化的影响力,还是产业的经
济贡献度,都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这种先驱和旗帜性的示范作用促使其他国家
纷纷开始关注创意产业,新加坡、德国等国家从统计划分、产业政策等多方入
手,相继提出了基本等同于或是类似于英国创意产业的概念。有些国家则是城市
先行,率先引入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理念,像中国的香港和上海,法国的巴
黎,美国的纽约等,但国家层面,要么秉持了早先的“文化产业”,要么基本没
有一个专管文化的产业政策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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