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与质量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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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特种设备检测及管理研究
制性的收费保证了第三方检验公司的正常运行,使其获得了收益来进行检验设备
的更新、人员的培训、检验技术的更新等。强制收费对被检验单位来说增加了其
经济负担,但对于第三方检验机构而言,强制收费是第三方检验机构有效履行其
职责的保证。可见,如果第三方检验没有了强制性收费这一收入来源,其发展模
式无非是走市场化道路,或征收特种设备税的道路,但无论是哪种模式,都必须
是有偿地为官方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服务。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经济分析
1. 监督检验收费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行为发生时,必然产生各种成本,如人力成本、技术成
本、设备成本、交通成本、技术更新成本等。就目前情况来看,特种设备的监督
检验收费存在免收检验费(第一类监督检验机构)、部分收取检验费(第二类监
督检验机构)和全额收取检验费(第三类监督检验机构)三种模式。
(1)免收检验费的情况
免收检验费的情况并不是说检验机构不需要支付各种类型的成本支出,而是
这种成本由国家财政拨付,这和我国现行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运行模式相类似,
必须在国家财政收支中,通过特种设备生产方、购买方或使用方用“特种设备监
督检验税”来获得这项支出,也可通过用其他行业的税收进行补贴,也可通过国
家设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专项基金等获得,最后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拨给监督检
验机构。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采取收费模式运行,政府的
监督检验机构也采用收费模式运行。但在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美国存在着免收
特种设备检验费的情况,而是采取了一种收取保险费的管理模式,其监督检验费
从收取的保险费中获取。
(2)部分收取检验费
就我国来讲,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是政府机构,一般采取财政拨款这种模
式来运行,如各省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锅炉检验所等的人员开支由政府财政
全额拨款,由于保证了监督检验人员的工资性收入,所以各级政府要求其特种设
备监督检验所和锅炉检验所下属的检验机构(部门)采取半额收取检验的模式。
各省市的物价局也对检验收费的支出做了规定:检验仪器、检验设备的采购费用
以及维修费用;检验时的交通费以及交通工具的修理费、养路费和油料费等;雇
用的编制外的检测人员的各项费用;检验人员的劳保费、补贴费等;检验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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