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乡村振兴战略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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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路径探索



                 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传统静态的保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需要。动态
                 的保护模式强调保护过程、保护内容的动态性以及保护成果的非终极性,提倡采用多
                 阶段、循环式的动态工作方式,随着保护工作的不断实施,通过实际工作的反馈对原
                 有工作的目标和方法进行不断调整,使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同时针对不同的文化遗产

                 采用不同的保护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保护、整治、更新等多种方法。只有对历史
                 保护进行动态规划,将其纳入村镇总体环境同步发展的范畴,并根据时代发展变化积
                 极主动地调整保护规划,才能使文化遗产具有更强的活力和生命力。


                     四、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中必须处理好的关系

                     (一)历史与现在的关系
                     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才说过: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某些东西之所以可以称其为
                 历史,是由于它们体现或承载了对当下具有意义的某种选择。换句话说,曾经历史的

                 过程已经消逝,但是其物化的载体却成为历史的见证。因此历史文化村镇肩负的是历
                 史和现代两重意义,其保护的实质就是要寻求历史与现在之间的平衡点。历史文化村
                 镇因其深厚的历史文脉而拥有较大的价值,但是历史文化村镇的现状与原来完整的历
                 史风貌己有差别,如何发展,是完全恢复历史的面貌,还是推倒了按照现代模式重建?
                 前者看不到历史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后者只顾发展,抛弃了历史。都是不可取的。

                 传统对于现代的价值需要从更深的层次在新建筑的创作中去发掘、去感知。应当在满
                 足现代生活需求的同时,尽量恢复其历史肌理和传统意境,从建筑、道路、空间、景
                 观和人文环境等方面探讨历史与现在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存原有历史文化的基础上

                 创造新时期下历史文化村镇新的文化。
                     (二)保护与“人”的利益的关系
                     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此基础之上的保护才是可持续
                 的。无论是建筑、空间还是环境,在它们的总体和具体设计中,都要考虑“人”的感受,
                 相关保护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经营者、使用者和居民的利益,特别是要保障村落居

                 民的合理权益,改善居民的基本生活设施,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保护的一项重要
                 内容。
                     (三)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保护与发展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首先,保护是本。保护是发展的目标与出发点,
                 只有历史文化村镇的空间实体和人文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发展,
                 历史文化村镇的发展才具有实际价值。其次,发展是实现保护的途径,也是保护的最
                 终目标。保护不是静态片段,也不是切片式的社会生活,发展是必然规律,只有合理
                 的发展才能使保护具有现实意义,正确的保护也才能真正促进地方的发展和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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