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新时期建筑工程设计之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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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筑工程设计原理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 6 人、8 人、8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1 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
及以上奖项不少于 2 项。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组织与管理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m。
3.丙级
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三个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 20 万元。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 12 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3 人(或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1 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5 人(或一致注册结
构工程师少于 2 人)。
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每人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 85%。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 15m。
(四)承担任务范围
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
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
1.甲级
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
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 30m,吊车吨位不超过 30t 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
不超 12m,6 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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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高度低于 15m 的烟囱,容量小于 100m 的水塔,容量小于 2000m
的水池,直径小于 12m 或边长小于 9m 的料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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