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林业工程技术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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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绿化工程
2. 缺乏硬性管理手段
第一,开发项目的绿化指标不达标。一般而言,周边道路绿化率不得少于
20%,但是许多城市周边道路绿化率普遍较低,一些道路为了拓展道路宽度而砍
掉周边行道树,致使许多绿化树木资源被毁,全市绿化率普遍下降。在城市小区
绿化建设中,许多小区并没有达到 35% 的绿化指标,甚至有些小区绿化指标仅
为 10%。一些居民购买的房屋为期房,相应配套设施并不完善,开发商在经济利
益驱使之下减少了绿化投入力度,无法保证事先约定好的绿化质量,随意削减绿
地的行为非常突出。
第二,占有并毁坏绿地的现象非常突出。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许
多城市都出现了建筑工地随意侵占绿地的现象,大片城镇绿地被建筑工地所占有。
与此同时,城市小商贩以及自由经营者随意破坏绿地,在绿地种植区域上进行经
济活动,导致城市绿地沦为垃圾场。除此之外,城市中的机动车辆也随意挤占绿
地。随着城市保有车辆的不断提升,城市停车位日渐紧张,一些小区业主将绿地
作为自身停车场,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同时也给城市绿化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第三,城市绿地存在反复建设的现象。在绿化管理过程中,一些城市不顾绿
化植被生长周期,肆意栽种一些不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植被,致使城市绿化只是
昙花一现,形成了绿化植被反复加重、反复死亡的恶性循环局面。在城市绿化过
程中,一些领导干部拍脑门决策,并不注重实际效果反复搞绿化工程,甚至在已
有绿化工程基础之上推倒重建,这个城市绿化工作带来了严重恶果,会给城市带
来潜移默化的负面影响。
3. 管理依据不够健全
第一,绿化规划不到位。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完善的绿化规划非常重要,其
是指导整个绿化工程建设的核心纲领。但是,许多城市的绿化总体规划欠缺预见
性,绿化布局不够完善,绿地得不到有效保障,开发建设相对随意。在绿化规划
过程中,一些规划指标甚至出现相互冲突的现象。例如,国家要求新建小区的绿
地面积应当超过 30%,而一些地方政府规定的绿地面积仅为超过 25%,这与国
务院所颁布的文件精神相抵触,严重影响绿化规划质量。
第二,绿化管理法律法规滞后。在城市绿化管理过程中,完善的法律法规非
常重要。但是,现有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并不符合绿化管理的现实需求,同时绿化
管理法律法规存在着内容条款不明确的现象。例如,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占用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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