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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背景下电力技术分析
             Analysis of Power Technology in the Context of Energy Internet


             式均齐备的市场上,只要政策适时跟进并给予明确支持,产业界会迅速做出积极
             反馈,从而促进产业发展。然而,不当甚至错误的政策机制也会得到消极反馈,
             导致产业发展减速。

                  对于技术优势型而言,政策补强可能起到推动产业发展的效果,也可能不产
             生预期效果,这取决于市场能否为相对较强的技术适配到商业模式。以直流用电
             为例,尽管各项技术指标更优,但面对交流用电模式成熟且稳固的市场,发展空
             间拓展难度大,这是因为从交流用电转换到直流用电面临较高的转换成本。如果

             由政策强行推动,将形成使用直流系统的区域“电力孤岛”,内外的设备不兼容,
             使用及维护成本高。强行维持高成本的系统,将造成违背市场规律的不良局面,
             不利于产业发展,也不是政策“初衷”。

                  对于模式成熟型形态而言,政策补强的难度最大。技术成熟度不高、商业模
             式成熟的组合,即使填补政策空白也较难产生良好效果,这是因为政策合理性、
             技术突破结果、新旧模式冲突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最终技术突破不足以颠
             覆现有商业模式,政策实施相关投入趋向作废。政策制定者通常期望产业发展到
             政策缺位型形态阶段再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如《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

             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2023 年)便属此类。新能源技术较为成熟,
             油气田开发中的电能利用模式成熟且处于可受油气田开发者控制的状态,因而新
             能源技术的推行阻力较小;新能源技术在政策引导下推广应用,加之商业模式调

             整成本较低,带来了较好的工程应用效果。当前,大型油气企业积极建设可再生
             能源项目以支持油气生产,说明该政策获得良好成效。
                  形成机制补强方式的发展路径建议是:一是关于企业,当掌握较好创新技术
             时,应尽量避开已有成熟模式的市场,转而进入无既定模式且有政策支持的市场。
             二是关于政策制定者,在技术突破性不强、市场模式稳固的情况下,应慎重实施

             有悖于既有模式的政策,转而采用政策机制推广成熟技术、升级模式稳定的市场。
                 (三)模式补强方式
                  模式探索型、政策引导型、技术优势型都需要进行模式补强,但难以给出实

             现难易的排序;相比技术补强、机制补强,模式补强的实施难度最高,缺少执行
             主体是主要原因。技术突破的主体是技术提供商,政策制定的主体是相关管理部
             门,而市场模式的主体是受技术、政策和模式影响的众多市场参与者。商业运行、
             市场环境等应用模式不存在具体的执行机构,无法直接调控商业运行模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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