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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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老旧房屋工程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



                   (二)地基的抗压强度与抗剪能力
                   1. 抗压强度
                   在规范与设计中,人们习惯于把地基的承载能力或抗压强度说成地耐力。用

               地耐力指标来控制设计,并在设计得耐力与极限地耐力之间保持着 2.0 以上的安
               全系数。实际上,真正的极限地耐力拥有很高的潜在力量,安全系数远比 2.0 要
               大得多。就以地耐力很低的上海软黏土和天津软黏土来说,现场荷载试验证实,
               单位承压板下的压力强度达到 350kPa 以上时,地基也并未曾出现过破坏迹象。

               只是其沉降(压缩固结)量早已超出了允许范围。因此认为地基的抗压强度实际
               上并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控制指标。
                   2. 抗剪能力
                   根据大量的土样剪切试验,发现砂类土体的抗剪强度与剪切面上的正应力(压

               应力)强度 σ 有关,也与土的内摩擦角 φ 有关:
                                                γf=σtanφ + c
                   其中,剪应力 γf、压应力 σ 与内聚力 c 的单位均为 kPa;内摩擦角 φ 的单位
               为度(°)。从公式得知,土的抗剪切强度比抗压强度要小许多,这就是地基破

               坏基本上都是剪切破坏的原因。

                   二、地基破坏

                   (一)沉降失控破坏

                   从理论上说,缓慢形成的均匀沉降现象,对建筑物的安全与使用并不构成
               威胁。据报道,中国上海国际大厦和上海展览馆的地基总沉降量早已接近或超
               过 2000mm,但至今仍在安全服役。可是沉降速率失控,总沉降量过大,就不
               可能是均匀沉降,必然形成破坏事故。因此,现行规范 GB 50007—2002 对一

               些整体性或稳定性差的建筑物的允许总沉降量,还是作了严格控制,比如对排
               架柱的允许总沉降量控制在 200mm 以下,对高层构筑物的允许总沉降量控制在
               200mm~40mm,因此在事故分析与事故防范工作中,对这类条文的规定应该有
               个正确的理解。过大的沉降量对建筑物的使用总是不利的,以严格控制沉降量

               为宜。
                   (二)地基土体冲剪下陷破坏
                   因为软弱的深部地基持力层遭到剪切破坏,引起的总沉降量虽然不一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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