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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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老旧房屋工程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
(二)地基的抗压强度与抗剪能力
1. 抗压强度
在规范与设计中,人们习惯于把地基的承载能力或抗压强度说成地耐力。用
地耐力指标来控制设计,并在设计得耐力与极限地耐力之间保持着 2.0 以上的安
全系数。实际上,真正的极限地耐力拥有很高的潜在力量,安全系数远比 2.0 要
大得多。就以地耐力很低的上海软黏土和天津软黏土来说,现场荷载试验证实,
单位承压板下的压力强度达到 350kPa 以上时,地基也并未曾出现过破坏迹象。
只是其沉降(压缩固结)量早已超出了允许范围。因此认为地基的抗压强度实际
上并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控制指标。
2. 抗剪能力
根据大量的土样剪切试验,发现砂类土体的抗剪强度与剪切面上的正应力(压
应力)强度 σ 有关,也与土的内摩擦角 φ 有关:
γf=σtanφ + c
其中,剪应力 γf、压应力 σ 与内聚力 c 的单位均为 kPa;内摩擦角 φ 的单位
为度(°)。从公式得知,土的抗剪切强度比抗压强度要小许多,这就是地基破
坏基本上都是剪切破坏的原因。
二、地基破坏
(一)沉降失控破坏
从理论上说,缓慢形成的均匀沉降现象,对建筑物的安全与使用并不构成
威胁。据报道,中国上海国际大厦和上海展览馆的地基总沉降量早已接近或超
过 2000mm,但至今仍在安全服役。可是沉降速率失控,总沉降量过大,就不
可能是均匀沉降,必然形成破坏事故。因此,现行规范 GB 50007—2002 对一
些整体性或稳定性差的建筑物的允许总沉降量,还是作了严格控制,比如对排
架柱的允许总沉降量控制在 200mm 以下,对高层构筑物的允许总沉降量控制在
200mm~40mm,因此在事故分析与事故防范工作中,对这类条文的规定应该有
个正确的理解。过大的沉降量对建筑物的使用总是不利的,以严格控制沉降量
为宜。
(二)地基土体冲剪下陷破坏
因为软弱的深部地基持力层遭到剪切破坏,引起的总沉降量虽然不一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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