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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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老旧房屋结构加固改造设计
已有房屋进行地震评估;按照评估标准,20 世纪 90、2000 年初期建成的既有建筑,
其剩余寿命可以确定为 40 年,按照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 B 级,而 B 级建筑除了
满足现有《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之外,还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
规定;对建造于2010年前后的已建房屋,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其下一年度可达 50 年,这一类建筑被划分为 C 类,这类建筑需要依据现有的抗
震规范对已建房屋进行抗震评估。
由于不同时期建成的已建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各不相同,相应的规范也不尽
相同。C 级既有建筑按国际现行规范规定的“小震不破,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塌”
的抗震设计准则进行。相对地, C 类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要优于 A- 和 B- 级建筑物,
其结构的安全程度也要高于 A- 级和 B- 级建筑物。既有房屋能否进行加层,主要
是由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条件、地基与地基的承载力、模拟的层数、原有
结构的承载力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增层后结构重量增加,因此需要对增层后
结构受力构件的内力和承载力进行细致的检查。建筑结构的地震识别直接影响到
增层改造的成败,而在役房屋的地震识别又是增层改建工程的先决条件,因此地
震识别非常重要。在进行地震评估时,要找出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对不符合抗震
等级标准的部位要认真检查,以便今后进行加层加固设计。
在役房屋的抗震评估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收集房屋的调查报告、图纸、施
工及竣工数据,并进行核实;了解房屋外表的装修材料有没有剥落,维修结构的
安全性,构件有没有开裂,构件的断面大小等情况;依据地震安全评估规范,对
建筑物进行分类,对建筑物采用不同的识别方法;在此基础上,对房屋进行抗震
性能评估,对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房屋,提出明确的评估结论及处置建议;当
前中国的抗震鉴定仍以 09 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为基础,对在役房屋进行“两
级鉴定”,而在役房屋一级鉴定则是对建筑物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评估,在 A
类房屋中比较普遍;第二阶段评估是指对已建房屋进行整体抗震评估,同时考虑
到结构措施对已建房屋的抗震能力的影响, B 类房屋应进行评估。详细情况是
这样的:
1. 建筑抗震设计的评估
A 类建筑物应对其抗震构造措施进行评估,若达到评定规范中有关地震构造
措施的要求,则可不作结构的抗震能力校核,而可作出符合抗震设计要求的鉴定
结论;如果满足不了,则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需对其进行抗震承载力校核,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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