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研究
P. 31

第一章  精神疾病界定的因素和精神科医疗发展


               监测和评估,并于 2007 年提出了一个监测和评估精神卫生政策与精神卫生计划
               的指南。完整的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的评估应该包括对政策和计划制定过程、实
               施过程和结局的评估 3 个部分。

                   (1)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制定过程的评估
                   应在启动制定过程之前就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制定过程中。基本的评估
               框架应包括 3 个方面:
                   ①政治上的正确性。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体现一定的价值观,代表着政府的

               执政理念。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中,政策的政治正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政策
               是否能够最终发布和执行。作为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政治正确性的可测量性并
               不强,但它仍然是可以评估的。例如,制定的或将要制定的精神卫生政策,包括
               其具体内容和实施计划,是否能够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精

               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等党和政府执政的核心理
               念,是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持一致。②内容的完整性。一项精神卫生政策及
               其相应的计划应包括产生背景、目标和目的、针对的重点人群和重点精神卫生问
               题、组织方式、实施策略和方案、监测和评估指标、反馈和修订机制等方面。③

               执行的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指执行者能够将政策和计划付诸具体行动的程度。
               在制定精神卫生政策和计划时,第一应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民俗文化观念、
               精神卫生资源、健康保障体系等宏观环境是否能够支撑政策和计划的有效执行;
               第二要考虑政策和计划覆盖的区域和部门执行和接受监测、评估的意愿;第三要

               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机制;第四要明确政策和计划执行的策
               略、活动内容和形式、监测和评估指标的可测量性等。
                   (2)精神卫生政策与计划实施过程的评估
                   与督导过程密切联系在一起,重点是政策和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

               其产生的原因,以促进计划的实施或根据情况对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其主要内
               容包括:①是否按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投入(如人力资源和经费投入),即投入评估;
               ②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行动是否得到了实施,即过程评估;③是否实现了各种主要
               行动的预期产出,即产出评估;④是否实现了政策和计划的目标,即影响评估。

                   (3)结局评估
                   是否实现了精神卫生政策与计划中所规定的蓝图和目标是结局评估的重点,
               评估的内容主要是精神卫生结局,如是否提高了目标人群的精神健康水平,是否



                                                                                       23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