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碳中和背景下绿色建筑设计与运维
P. 78

碳中和背景下绿色建筑设计与运维
             Green Building Design and Oper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arbon Neutrality


             贯之,即一个机构制定,并根据可预测的时间表,制定了开发计划表,接下来随
             着技术的进步及需求的更新而修订或者因援引的其他标准更新而说明,评级系统
             持续开发和发布,所以虽然美国的 LEED 评价对象有很多,设立年份不同,但总

             体上看 LEED 是按照可预测的开发计划进行开发的,而且这些更新很容易被使用
             者掌握,因为其是在一个不变的框架下的或技术更新或增补。而纵观我国的绿色
             建筑评估体系,除 2006 年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颁布以来的版本更替,
             其他评估体系虽具有当时的先进性,但明显不具备很好的延续性,而即便 2006

             年以来有了三版两修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在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上、相关
             标准的援引及配合上也有诸多模糊之处,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反思借鉴的。
                  建议从现版本开始尝试之后的更新在主线上一以贯之。在与《绿色建筑评价

             标准》配合的其他标准上,由于我国各个领域的工作相互隔离,并且出现监管实
             施不力的状况,城市规划方面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国家已经提出“多规合
             一”,建立各规划之间的协同机制,绿色建筑评价的标准体系也应该意识到建立
             协同机制的重要性,也可以参考此做法。建议建立一个通用而又开放、可调节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核心框架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各类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施

             工标准、材料使用标准等标准之间互相协调,又能比较方便地改变系数值、增减
             条款。同时,若相关行业标准升级,绿色建筑的标准也进行共同升级,此处可参
             考美国 LEED 的做法在援引标准发生版本更新时 LEED 及时准确地进行发布解释

             手册进行说明;绿色建筑实践过程中的数据也应该及时反馈给其他行业,行业间
             互通有无,密切合作,共同提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内涉及到相关行业标准
             的内容时,建议直接将引用条款引用于标准中,方便使用者随时使用,加快评审
             的操作执行速度。
                  (2)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标地标等各个标准的协同机制

                  我国在建设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各省市地方政府陆
             续发布了关于绿色建筑的各种公告,其中不乏对增加绿色建筑项目的政策鼓励。
             构建地方绿色建筑标准和执行政策一直是绿色建筑的重要部分,国家标准《绿色

             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作为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上的一个总领性标准,
             不可能做到对各个地区的个性化具体要求面面俱到,但是可以且应当做到的是,
             在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中指出在评价当地绿色建筑
             时如何与地方标准配合、如何既科学又公平地获得标识。构建地方绿色建筑标准



             70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