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文物资源管理与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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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al Relic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Cultural Relic Protection
文物资源管理与文物保护
向 KOS 已有成熟讨论与发展的领域取经是必然所向。关于知识组织的探讨,在
图书馆界、信息科技界、学科社群三个领域有各自的起源、实际应用、特质、现
况发展和趋势,另外,新型的知识组织建构方式如知识分类表、语义网络、主题
地图和本体论近年来也受到瞩目。
和过去以保护管理和简单检索为目的的分类体系相较,以知识组织工具构建
文物分类索引典可以支援以下功能:改善检索效益,以处理大量的文物信息;为
不同类型的文物信息,提供统一查询机制;为使用者提供知识为本的查询机制;
支持信息寻求行为,成为解决问题、学习与智性工作的一部分;支持合作性工作;
让学术传播运行于计算机支持的多边对话中。考虑到进一步的应用,可帮助形成
多媒体资料库,并响应智慧博物馆“智慧服务”的功能需求。
(四)文物分类的发展及新观点
从 1914 年张謇提出中国第一部藏品分类法(四大部 31 类)以来,中国文博
学界对于文物分类做法一直在不断探索与讨论,各博物馆都根据自己的藏品内容
有自己的分类做法,如 1928 年河北第一博物院即将其藏品分为 29 类(包含自然
标本、器物和建筑),又如 1957 年北京历史博物馆将文物分为传世品 16 类和集
品 2 类。1959 年故宫博物院的“文物分类大纲”,将文物按照“类、项、目”
做层级分类,并提出分类基本原则:“凡属造型艺术,按艺术性划分;工艺品按
质地划分;宫廷器物,按功用划分;并照顾到陈列和收藏两方面的要求。”照顾
陈列要求可进一步解读为顾及文物的脉络关系,有某种程度的知识组织概念。
在学者的研究方面,李济在 1942 年的《古物》一文即提出了“四部分类法”,
对分类研究的贡献可归纳为“1. 界定了古物的范围,2. 将古物分为 12 类,包含
自然标本和文物,并做定义;3. 指出用列举的方法,难免有遗漏”。作为分类研
究的先驱,其提供定义的做法,将分类体系涵盖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的理念,
到今天仍有指导性意义;其指出列举恐有遗漏的观点,可供现今业界以列举方式
作为文物分类体系第二级类目做法的反思。1985 年以后,计算机技术逐渐引入
藏品管理作业,陆续在福州和呼和浩特召开了“全国博物馆藏品保管工作会议”
和“中国博物馆学会保管专业委员会第二次学术讨论会”,各综合类博物馆在文
物分类标准化方面做进一步探索,诸多学者也对文物分类提出了新思路。如:何
直刚提出三系三段分类法、孙美琦提出三维分类法、宋伯胤提出“四部四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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