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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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的培养数量不足,远远不能跟上网络空间人才需求的速度,短期内并不能缓解人
才缺口,目前中国网络安全人才存在供需不平衡、能力素质欠佳、结构不尽合理
等问题。
3.治理主体权责不统一,多头治理严重
中国公共事务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以政府为主导,网络空间安全的治理也
不例外,政府参与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存在着“九龙治水”的现象,从部门职责分
类来看,国家安全部和公安部从宏观层面对国家网络空间安全进行监管、防护和
处理;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和新闻广电总局从微观层面对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方
式等方面进行审查和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则对网络的接入与运行进行管理,是
行业的管理部门。但是在整个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中,各部门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区
分,而是交叉管理,容易引发多头管理问题,导致权责不清、执法推诿,各部门
实际上各自为政,行政效率低下,难以形成部门合力。比如在发生信息泄露、盗
用用户个人信息等信息安全事件后,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对同一单位及事项重复检
查等问题,政府部门之间很难协调一致地开展治理工作。
这种治理模式是典型的“政府去中心化”的政府主导模式,在互联网发展
的早期是很有效的,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技术上的
问题,而是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此时如果政府还是将
社会组织、企业以及个人排斥在治理之外,不足以应对瞬息万变的网络空间安全
问题。
4.安全保障力量不足,核心技术发展落后
网络空间是在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下的人造空间,因而网络
空间技术保障力量对于网络空间安全发展具有突出的重要作用。当前,网络空间
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抢夺的战场,网络空间冲突不断,这种直接交锋主要依靠态势
感知、网络控制、支援保障等重要技术,而中国未能建立国家层面的态势感知平
台,也没拥有具有威慑力的网络武器,监控手段较被动,整体防御能力较弱。关
键核心技术的落后,导致网络空间安全保障力量不足。
几年之前,美国政府对中兴科技的制裁事件再次敲响了警钟,中国在网络空
间安全关键技术方面仍未改变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而信息技术的创新是网络信
息时代国家开展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重要一环,对国家治理至关重要。目前,在
网络空间信息技术方面,中国与以美国为首的网络强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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