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9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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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  ◆



               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2.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

                   (1)人身事故险
                   工伤保险是指承包商为其雇用的从事工程的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就分包
               商的项目而言,分包商为雇员提供保险。
                   每名雇员的工伤保险金额,是根据项目所在国 / 地区的法律确定,但不

               低于这些法律规定的最低金额。保险期限应为员工在现场工作的整个期间。
                   一般来说,业主及监管机构亦须为雇员投购工伤保险。

                   (2)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方责任保险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工地及其附近发生的事故(承
               包商人员除外)和任何财产(设计和施工设备除外)所造成的损害的责任保险。
                   一般来说,第三者是非建筑合约当事人。但是,如果业主和工程师没有

               特别保险,第三方保险还包括对业主和工程师所做工作造成的生命损失或财
               产损失的保险。第三方因公共交通运输许可证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不承

               担第三方责任保险。一些国际建筑合同还规定了第三方责任保险,以涵盖建
               筑工人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由雇主和承包商协商确定。第三方责任保险
               是以业主和承包商的联合名义投保的,通常可以涉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风险。



                              第四节  港口与航道工程文明施工



                   一、安全文明施工一般项目


                   为做到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施工企业在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社区服务、
               生活设施等一般项目的管理上也要给予重视。
                   (一)综合治理

                   基层综合治理指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保持会议记录。综合公司
               管治督导小组每季度向其负责人汇报综合公司管治事宜。项目部每月以书面
               形式向公司的综合管理指导小组汇报其在综合管理方面的工作。特殊情况的

               信息必须随时通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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