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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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 ◆
2.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责任,由投保工程(如包括建筑工程)开始日期
起计,或由投保人第一批卸货至施工地点(以较早者为准)起计。保险责任
终止日期可以是安装验收完成日期,也可以是保险中规定的终止日期。这两
个日期亦应以较早日期为准。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也可以延长至使用
期满。
(2)试车考核期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通常应包括调试评估期。评估期的长短根据项
目合同的条款确定。一般来说,在审查期内的保险金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
超过 3 个月,将收取额外费用。在评估或维修期间安装旧机器不承担保险责
任。如果同一保单包括其他新内容,则只适用于新设备的保险。
(3)有关安装时所有风险保险期限的几个问题
在施工实践中,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应考虑以下几点:
①部分工程已被接受投产或实际投产。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责任将从验
收或投产之日起终止,条件是保单中包含适当的附加条件或批准。
②试验期保险责任期是指连续的而不是周期性的积累期。
③维护期应从实际验收或调试之日开始,而不是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
3.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
安装工程是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主要保险,包括安装完成工程所需的机械
设备、装置、材料、基础设施和各种临时设施,如水、电、照明、通讯、安
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人,有三种:安装在新工厂矿井或车间生产线上的成套
设备;装配发电机、锅炉房、巨型起重机、输送机等大型独立机械设备;安
装各种钢结构,如储油罐、桥梁、电视发射塔,以及铺设管道和电缆。
安装工程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承包类型:在总承包的基础上,保险金额构
成施工合同价格;业主必须提交设备,承包商必须负责安装和培训。保险金
额为 CIF 金额加上国内运输费用、保险、关税、安装费用、可能的专利、员
工培训、备件等。
4.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与所有建筑风险一样,所有安装费用均须由承建商承保,若承建商未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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