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0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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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1. 综合管理和检查
(1)消防安全监察
公司将每天检查(不定期地下基地、施工现场),结合集中检查(节假日、
重要活动等),对生活区、施工现场和重点场所(场所)进行检查控制。项
目部每月至少检查一个关键地点,每月至少检查两次施工现场,特别是在消
防安全方面。在节日和重大活动中,消防检查由一名负责人领导。
(2)夜间巡查
夜间执行巡逻任务的单位要保证日常巡逻,灵活分配巡逻时间和路线;
没有专门夜间巡逻的单位,应当教育门卫和值班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安全部
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夜间突击检查。
(3)分包商的管理
分包商在签订生产合约时,须订立安全及消防安全协议,在一星期内提
交分包商名单及他们的身份证副本,申请暂住,并支付市建费用。分包商公
安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分包商场所、车间、办公室的安全措施,并采取
预防措施。负责公共安全事务的分包商协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消防安
全责任制的检查是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制下进行的。
2. 法律宣传和培训
加强劳动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弘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的社会风气,努力培养“理想的、有
道德的、有文化的、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工作者。
积极宣传公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和为维护公安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
体和个人,为施工现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定期为员工举办法律宣传培训班(每月可举办一次),举办法律知识竞
赛和考试,并向获奖者颁发奖状和奖状。
清理工地上可能发生犯罪的所有文化条件,防止员工观看色情视频和
打架。
加强特殊专业人才培养,全面保证证书合格。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
3. 房屋署报告
综合管理公司管理层每月召开各项目部公安部门负责人会议,收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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