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P. 121

第四章  生态环境监测



                 (三)强化综合保障
                 1.理顺体制机制
                 按照“谁考核、谁监测”“考核谁、谁保障”“谁执法、谁监测”的要求,

             制定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清单,明确相应支出责任与定额支出标准。原
             则上,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监测、国际履约监测等工作为国家事权,其
             他服务于地方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监测事项为地方事权。按照“一总多专、分
             区布局”的思路,优化资源配置、理顺业务运行,建立常态化联合会商机制,推

             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应对气候变化监测、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等新划转监测机构
             充分融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业务体系,切实发挥“大监测”支撑作用。依托现
             有生态环境监测实体机构,分区域、分流域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应急调度、预报
             预警、技术实训基地,强化对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监测支撑,形成覆盖全国、功

             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区域性监测布局。
                 2.推动产学研用
                 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加快技术研发、
             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引导建立多元化政企合作模式,鼓励按照一专多用、共享

             共管的模式,联合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应用示范基地
             等一批监测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推进现代感知、超级计算、无人机、云平台、
             5G 和 AI 等高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一体化和监测质量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发展,
             促进智能化、小型化、网格化监测仪器的业务化应用。强化自动识别、自动取

             证、大数据综合运用等技术在执法监测和环境监管领域的应用。国家编制并发布
             重大监测装备研发指引清单,明确研发重点和时序。推动主流监测装备重点突破
             一批应急监测装备、自动采样设备、全自动前处理装置、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在
             线监控设备等核心元器件、高端装备关键技术,强化监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示范应用,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及国产化发展。鼓励面向有生态
             环境精细化治理需求、以生态环境监测为核心的高端咨询服务市场发展,提供智
             慧型、定制化服务,助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3.提升基础能力

                 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以点位增补、指标拓展、功能升级为
             主要方向,加强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辐射等质量监测网络站点
             建设升级和实验分析能力建设,提升国家网络数据审验和综合管理水平。建设国



                                                                                 ·109·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