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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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业污染治理
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 号),在水泥行业中反响较大,在执行过程中遇
到很多实际问题,尤其是产能指标滥用、异地置换问题比较突出,对水泥行业去
产能、调结构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因此,建议国家及各地有关部门严格控制产
能置换项目,加强对产能置换项目监督管理。
(2)支持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示范项目建设
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是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领中国
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制造、智能制造、高端制造,由大变强,促进建材
工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一个重要抓
手、一次系统布局。经过精心组织和全行业的不懈努力,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工作
已基本完成。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示范线项目建设工
作。通过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示范线项目的建设,实现技术经济指标世界领
先、工艺流畅、智能高端、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环境优美的目标。
(3)修订相关国家标准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引领水泥行业发展的作用,通过提升标准,加快水泥工业
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尽快批准修订 GB175—
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停止 32.5 水泥生产,从水泥产能总量降低排放
和能耗消费;提高能效及污染物排放指标,修订 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
能源消耗限额》、GB4915—2013《水泥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有效降低水泥工
业总体污染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耗指标。
(4)加大对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的支持力度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对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的支持力
度,对已列入国家节能减排目录推广的技术,给予资金、税收的扶持政策。
(5)严格执行国家阶梯电价等节能政策,尽快实施碳交易,充分发挥污染
物排放许可制度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相继颁发了有关实施“阶梯电价”、水泥行业《节能监
察技术规范与实施指南》等节能政策,建议各地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落实;水
泥行业实施碳交易的有关政策、指标等已论证多次,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水泥
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实施,以监督、促进、激励水泥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2016 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
186 号)的通知。排污许可证是一种自律性的制度,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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