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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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监测



             技术指标方面都有与一般监测分析方法完全不同的特点,其方法的验证实验也不
             适宜按《导则》要求进行。此外,针对不同环境要素中的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导则》需要结合其特点进行区别对待,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行《导则》

             急需进行修订,提高其适用性,从而全面规范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思路

                 进入“十三五”以后,环境管理政策要求大量环保标准提供支持配套,环保

             标准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将更加突出,将有一大批环保标准加速出台,监测方法标
             准体系必须尽快进行合理调整和全面完善,才能适应新的环保工作形势,更好地
             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要求。
                 (一)优化体系顶层设计,增强监测标准体系科学性

                 中国环保标准体系设计和建设总体原则,应以满足环境管理需求为宗旨,紧
             密结合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以防范环境风险、应对当前突
             出环境问题的需要为目标,针对中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薄弱环节及不足,
             结合中国环境管理长远发展的方向,按照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的要求,建设

             一个更具完整性和先进性的环境监测标准方法体系。
                 应结合中国环境管理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科学的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架构和分
             类规则,实现类别界定明晰,避免分类间重叠交叉;对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
             或地区的环保标准体系进行深入透彻的研究,合理借鉴其优点,结合中国环境管

             理实际情况,对现有体系进行改造完善,建立分类更科学、技术更先进、结构更
             开放的标准体系;应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方法标准分类规则、命名方式等基
             础性规范;对样品前处理、质量保证、数据统计处理等工作制定通用技术要求,
             填补现有体系在基础性标准方面的空白,从而规范今后的监测方法标准制(修)

             订工作。“十三五”期间,按照新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要求,规范新立项标
             准的制(修)订工作,对不适应新形势的老标准进行全面修订,逐步修正原有体
             系的不科学、不完善,实现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科学分类、规范命名;修订和完
             善 HJI168—2010《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进一步规范监测方法

             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实现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全面完善。
                 (二)加强与其他环保标准的衔接,提升监测标准体系协调性和适用性
                 “十三五”期间,应将监测方法标准的协调性、适用性作为完善整个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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