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核电厂电气技术与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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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核电厂电气系统设计
整体目标;
电气系统应具备所需的容量,独立性,冗余性以及可试验性,以确保在电厂
运行的所有工况下能够为安全级和非安全级系统负荷供电,以便于使电厂整体满
足和超出预计的安全目标;
电力系统的平均年可利用率必须能够达到要求的电厂平均年可利用率目标,
同时不可利用系数(EUF)必须小于指定目标,以三代非能动核电厂为例,平均
年可利用率目标为大于等于87%,不可利用系数必须小于0.005;
电气系统的设计应尽量简化,应将操作程序的负载型和相互依赖性降至最
小,特别是在应急工况下;
电气系统的设计应将系统设备的数量降至最小,并简化维修程序,以满足整
个电厂安全性、可靠性以及可用性的目标。
.电气系统的可用性
由于核电厂电气系统为绝大多数的电厂辅助系统的运行提供电源,因此电气
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对核电厂达到其安全性和可用性目标的至关重要。此外,
随着机械和工艺系统的可用性以及可靠性要求的提高,向其供电的电气系统的可
用性和可靠性的提升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尽管核电厂的安全级和非安全级的电源以及配电系统已经比较可靠,但是概
率风险评估(PRA)表明电气系统的故障仍可能是当前核电厂导致堆芯损坏和严
重事故的潜在因素。在目前最新的非能动核电厂设计中,专设安全设施为采用非
能动的设计方案,可以看出,通过以上措施一定程度地减缓了电气系统失效对核
电厂安全运行的威胁。但即使是非能动安全系统也需要蓄电池为启动以及一些运
行操作提供电源,安全级蓄电池组以及安全级直流配电系统的故障的可能性应尽
可能地降低,以保证非能动专设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同理,于中国目前在建以及
建成的其他堆型的电厂,无论采用哪种厂用电设计方案,都应将安全级电源及其
配电系统故障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尽可能地提高其可用性。
此外,同样还需要关注的是厂外电气系统的以及厂内备用电源系统的设计,
应尽量降低失去交流电源事件的概率。特别是电气设计人员应采用必要的冗余和
后备措施,来确保将由于输电系统的扰动,电厂的瞬态或设备故障等情况产生对
厂外或厂内电力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降至最低,避免专设安全设施和纵深防御系
统的动作,将各类故障对电厂各类设施的影响的风险降至最低。为保证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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