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核电厂电气技术与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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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核电厂电气系统设计






                           第四章  核电厂电气系统设计




                               第一节  开关站和厂外电力系统


                 核电项目由于对安全性要求严格,为确保核电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及各种事故

             工况下均有可靠的系统供电电源,根据GB/TB 13177—2008《核电站优先电源》
             中的相关规定,“核电项目的优先电源应至少有两条或者两条供电线路可以使
             用,且两条线路应是相互独立的,互不干涉。”中国所有核电项目中,均设计有
             两个独立的厂外电源。为启动、停机或非正常工况下的厂用电负荷提供电源。其

             中一个作为厂外主电源,另一个作为厂外辅助电源。
                 在工程实际中,为减少输电线路损耗,通常都采用高电压输电。目前,中
             国所有在建及投运的百万千瓦级的核电项目全部都采用500kV的电压等级接入系
             统,在绝大多数的大型发电项目中,厂外备用电源也大都采用的都是220kV电

             源,AP1000机组也采用220kV厂外电源作为备用电源。
                 500kV系统主要功能:
                 在发电机正常运行时,经500kV开关站向电网输送汽轮发电机产生的电能;
             在发电机不能正常产生电能或发电机出口断路器跳开时,作为优先厂用电源,经

             500kV系统从电网倒送电至用电负荷。500kV电气系统与核安全功能无关,但具
             有一项特殊功能:电厂在运行中,发生汽机跳闸(非电气故障),主泵可从主发
             电机或者电网系统获得至少3s的电能。
                 220kV系统主要功能:

                 作为厂外辅助电源,在正常厂用工作电源和优先厂用电源故障停运时作为备
             用电源,提供连续供电的厂用电源及机组检修电源。作为厂外辅助电源,在电厂
             调试期间,为全厂的调试活动提供工作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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