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价
P. 56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价
                Inspection and Safety Evalua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工作时,需要认真对比分析两个检验规范的不同点,确保不漏检、不错检,既满

            足检验规范的要求,提高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性,又能合理规避检验
            风险。
                (一)《场车监察规程》与《厂车检规》的区别

                1.检验的主体
                《厂车检规》的主体单一,主要针对厂车的监督检验环节,不能满足对非公
            路用旅游观光车的检验;《场车监察规程》涵盖的主体较广,设备类别不仅包括

            叉车,还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检验类别涵盖了定期检验(首次检验)、型
            式试验,为检验机构提供了对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进行检验的指导性文件。
                2.检验理念
                《厂车检规》不管路况条件,只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工厂厂区、旅

            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即可;《场车监察规程》对使用路况和标志提
            出要求,即使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特殊路况不设保
            护设施、警示标志、限速提示,观光车的最大行驶坡度超过规定值的路段不允许

            行驶。
                3.检验类别与要求
                《厂车检规》中的验收检验和《场车监察规程》中的首次检验名称上有所不
            同,含义上也有所区别,《场车监察规程》针对首次投入使用和改造后的场车,

            未再提及大修或维修后的检验;同时《厂车检规》更重视制造、修理、改造单位
            的责任,而《场车监察规程》明确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无论是首次检验还是定
            期检验,均要求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改造、修理及告知的要求
                《厂车检规》在验收检验的定义中提到了改造,但检验机构在厂车检验过程
            中发现零部件发生更换的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因无法确定是否属于
            改造或修理,而无法办理告知手续。《场车监察规程》明确了场车改造单位在

            进行改造施工前,应按照规定向使用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
            知。同时要求保留原铭牌,规定了改造铭牌需要标注的信息。
                5.检验结论判定

                《场车监察规程》没有明确结论判定的原则,未对检验项目的重要程度进行
            区分,其结论判定无法参考《厂车检规》的判定原则。目前同属机电类特种设备


            48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