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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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及风险评估研究
萌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念头,勘察成果质量便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出现严重
的工程质量事故。业主对工程勘察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费用底线,中标依据不考
虑勘察单位技术水平、成果质量、服务质量及社会上的影响力,仅以“出价最
低者得”的心态对待招标工作,不严格按招标法律法规来确定中标人。随着企事
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质勘察单位由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进入完全市场经济
时代后,地质勘察单位作为重要经济实体参与到国内、国际自由市场竞争中,在
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争夺勘察项目,低价中标、压价竞争是勘察单位竞争的重
要手段,大部分勘察项目均是以低价中标、压价竞争获得。而在低廉的勘察费用
下,创造经济效益,必然滋生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降低勘察成果质量
标准。
3.范围/初设意图未明确
建设单位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地质勘察范围,或者约定范围模棱两可,
以及对建筑平面布置设计意图情况含糊不清,误导勘察单位开展工作,不能针对
建筑平面设计情况深入评价分析工程地质问题,使勘察成果质量不能满足业主要
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单位更是无法使用。建设单位初步有意向选定勘察
单位后,就迫不及待要求勘察单位马上开展勘察工作,合同未签订,只是口头大
概表述下勘察范围,使得勘察工作开展很盲目,勘察工作量布置很不合理。根据
规范要求,勘探点应沿建筑周边及角点进行布置,业主对建筑布置意图不清楚,
或未进行初步设计,便要求先开展地质工作,地质人员对工程地质问题评价无目
的、无依据,不知从何下手,提交勘察成果报告不能很好反映出场地范围内工程
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设项目影响程度。
4.钻探施工配合消极
钻探施工配合消极指工程地质勘察进行野外钻探施工过程中,须到规划、城
管、国土、公路、交通、水运等行政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及对当地居民的青
苗赔偿事宜时,业主方不积极配合协调工作。工程地质勘察阶段一般在征地、拆
迁及赔偿前开展,或勘察范围超出了征地范围,土地使用权属于当地居民,种植
有农作物、树木等,而城区项目,勘察场地受到各种各样的行政部门管辖,须办
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野外钻探施工期间,涉及相关部门、人员等因素较多,业
主对建设场址所在地的部门、人员比较熟悉,需要业主进行协调处理或引荐勘察
单位去协调办理手续。若野外钻探工作,未得到相关部门及当地居民同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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