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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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4.强化对物料的检验和质量控制
                 ①在进场时,对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应有正式的出厂证明和材料检验报告。
             如果没有,或者对测试结果有疑问,则需要进行补充。

                 ②本项目中的各部件均须有生产厂家的批号及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对钢筋
             混凝土、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进行取样,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由于运
             输、安装等原因造成的部件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对其进行处理和
             鉴定。

                 ③对标识不清楚或有质量问题的物料;有疑问或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普通材
             料;因为项目的重要性,必须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材料的测试;对必须进行跟踪检
             查以确保其品质的物料等,都要进行抽查。所有的进口物料和主要工序或关键建
             筑部件都要进行检查。

                 ④《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定,对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并按规
             定的要求进行,并使其具有良好的质量特性。在必要时,还应该适当地提高样品
             的数目,以提高样品的质量。
                 ⑤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等材料的配比,需按规定的配比进行调整,并经

             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⑥进口材料、设备,应与商检局共同检查,如果有问题,应由供应商和商检
             人员签字,并按时提交索赔。
                 5.对材料的使用证明应予以重视,避免误用或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

                 ①对于主要的装饰材料和施工设备,请制造商在订购之前向生产厂商提出样
             品或试样;在订购主要设备的时候,要对设备的配置进行审查,以确保其满足设
             计的需要。
                 ②要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建造条件有全面的认识,才能在材

             料的选用和选用中得到正确的应用。
                 ③对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应认真检查、验证材料的品种、规格、型
             号、性能,以及与工程特性相适应,并达到设计的要求。
                 ④对新材料的使用要经过检测和确认;替代物必须经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

             并且满足建筑结构的需要。
                 ⑤在没有通过的材料证书的情况下,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一些未达标的物
             料,如过期、受潮等,也要根据项目的特性进行论证,但绝对不能用在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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