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P. 65
第二章 消防技术及创新发展
太平龙头,也有叫水桩的。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国民政府内务部警政司主编的
《中国消防警察》-书,则定名为“救火龙头”。直到1956年,建设部、公安部公布
《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标准》时才统一定名为消防栓。
“海亭”是英文“Hydrant”的译音,意为取水管或配水管,按译音译为“海
亭”,很形象,而且中华文化的韵味十足。因为“亭”字,有停止、休息的意思。一
种供休息、观赏用的小型开敞建筑成为凉亭、长亭、井亭、碑亭等。而“海亭”,是
海水、海龙王休息的地方,求它救火是有求必应的。所以,后来,群众把消防队也叫
做水龙间。“海亭”建成后,水压不稳,火政处要每两小时派人测一次“海亭”的水
压,以了解供水情况。后经改进,在杨树浦路自来水厂案站,装了一只直通虹口消防
队的电铃,当需要消防用水时,可以按铃通知自来水公司泵站,临时加大水压,以适
应救火的需要。这是在中国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第一批市政消防栓,也是改进上海市
政消防设施的一大突破。后来,租界中市政消防栓的设置与市政自来水管线的铺设同
时进行,大约每年安装20只,据民国34年(1945年)统计,租界内道路两旁的“海
亭”设置数已达2664个,其中英租界2138个,法租界526个,大体上适应了租界救火
的需要。火政处还同意上海民办救火联合会的请求,可以动用租界的“海亭”扑救临
近华界发生的火灾,给予一定方便。
上海老城厢地区,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粤商莅办水厂,越五载工竣,
而救火有赖焉”。这是由中国人自己办的自来水厂,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印)建
成,并开始在华界安装消防栓。
关于安装消防栓的资金,当时清政府没有投资,由各区救火会筹组,水管由自来
水公司自埋,龙头每具约工料银35两,因“事关保卫公安”,各个地段所耑,则向本
地段的工商大户募捐。据统计,南市区4个救火会,至民国12年(1923年),已安装
设置708个市政消防龙头,消防水源困难问题得到缓解。
民国时期的上海,由于有英商、法商和中国办的6家自来水厂,互不沟通,消防
栓品种繁多,规格不一,最初的消防栓只有一个出口,最大口径不过2.5英寸。民国
3年(1914年),开始采用了3个出水口和2个出水口的。地下水管的口径也不大,不
超过1000mm。1949年5月,上海解放前,全市有各种式样的消防栓3117只,居全国
之首。其中,属英商自来水公司的2138只,法商电车电灯公司的526只,闸北水电公
司的151只,内地自来水公司的250只,浦东自来水公司的52只,产权均属警察局消
防处。
2.天津
天津的自来水最早出现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先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
年),由英商仁记洋行出头组织筹建自来水厂,资本十九万八千两。一年后建成供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