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理论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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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筑施工技术基础管理


             合格证明,对于没有合格证明或虽有合格证明,但经质量部门检查认为有必要复

             查时,均须进行检验或复验,证明合格后方能使用。
                 ②钢材、水泥、砖、焊条等结构用材,除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单外,还
             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检验。
                 ③混凝土、砂浆、灰土、夯土、防水材料的配合比等,都应严格按规定的部

             位及数量,制作试块、试样,按时送交试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④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
             检验。

                 ⑤预制厂、机修厂必须对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检查,签发出厂合格证,不
             合格的不准出厂。
                 ⑥对新材料、新构件和新产品,均应做出技术鉴定,制定出质量标准和操作
             规程后,才能在工程上使用。

                 ⑦在现场配制的防水材料、防腐材料、耐火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润
             滑材料等,均应按试验室确定的配合比和操作方法进行施工。
                 ⑧高低压电缆、高压绝缘材料,均应进行耐压试验。

                 ⑨对铝合金门窗、吸热玻璃、装饰材料等高级贵重材料成品及配件,应特别
             慎重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⑩加强对工业设备的检查、试验和试运转工作。设备运到现场后,安装前必
             须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记录。重要的设备、仪器、仪表还应开箱检验。

                 (十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依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并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分别对隐蔽工
             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保证工程每个环节的质量。

                 工程质量检查应贯彻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可分为自检、
             互检、交接检查及各级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或抽查。检查内容除按质量标准规定处
             理,还应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别检查测量定位、放线、翻样、基坑、土
             质、焊接、拼装吊装、模板支护、钢筋绑扎、混凝土配合比、工业设备和仪表安

             装,以及装修等工作项目,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或偏差应及时纠正。
                 隐蔽工程是 指在施工过程中,前一工序将被后一工序掩盖,其质量
             无法再次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一般需要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项目

             见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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