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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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农村集体经济理论发展
大约可容纳五六千户甚至上万户的人民公社。“二公”则指公有化程度更高,为
实现进一步的公有制。当时人民公社具有双层管理的功能:一是人民公社是基层
农业生产的组织单位,要组织和带领广大农民进行劳动生产;二是国家基层政权
的组织,即发挥原来政府的职能来管理农民之间的相关事务。由于脱离了农业、
农村发展的客观实际,原有的“规模大而纯”“公有化程度极高”的“共产风”
很快在实际发展中无法运行下去,跨越式的发展在现实中找不到方向。几经调
整,最终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确立为人民公社的发展形势。生产队一般由
几十人组成,不同的生产队负责农业生产的不同领域,国家制定各生产队的生产
计划。“三级所有”指的是生产资料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
第三,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发展组织形式。改革开放后,在坚持集体或国
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变的原则下,在原有的农业基础设施联合使用的基础上,
将土地、生产工具重新分给农民,进一步实现每家每户的自主经营,实现农民的
发家致富。包产到户以联合承包责任制的方式由生产队集体统一计划分配与核
算,根据劳动力数量将任务分配给各家各户,超过产量的部分归为农民自己,达
不到要求的按一定规定进行赔偿。包产到户还保留了生产队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与包产到户不同,包干到户更加突出家庭承包的特点,在保留原有土地所有权不
变的前提下,农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散的经营方式使人们更加重视“分”
的实行,而忽视了“统”。
(三)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主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制合作社。
2016年,党中央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
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要坚持在公有制的
基础上以合作和联合的方式来促进集体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始终强调发展成果要
由集体成员共建共享,普惠广大农民。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党
中央还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建新
的发展体制机制,走出一条农村新型集体化、集约化的发展之路,以更好地发挥
农村集体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
种:一是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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